一批劣質元宵被沒收
■本報記者 卓升 通訊員 李永生
本報訊 連日來,中山工商分局對轄區(qū)內的商場、超市、市場、早夜市等場所銷售元宵等節(jié)日食品的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沒收了一批劣質元宵。
據(jù)悉,市面上銷售的元宵總體情況比較好,但也有10家商店銷售的元宵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執(zhí)法人員依法沒收了140余袋有質量問題的元宵和湯圓,下達詢問通知書10余份,對有問題的商店已經立案做進一步的調查處理。執(zhí)法人員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有的商店銷售的元宵保存條件達不到要求,包裝袋上標注貯存條件為 -18℃,實際上保存溫度高于這一數(shù)值。小型商場、商店和早夜市銷售的部分散裝元宵存在生產廠家、日期等標注不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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