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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藝城夜總會"的招牌仍在,卻已大門緊閉暗淡無光,繁榮盛景早已遠去。 青島警方涉聶磊案落馬人員名單(部分) 姓名 落馬前職務 于國銘 青島市市北區(qū)公安分局局長 馮越欣 青島市李滄區(qū)公安分局局長 陳鵬 青島市公安局團委書記 王曉青 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 葛強 青島市市北區(qū)治安大隊大隊長 辛克水 青島市市南區(qū)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王曉青或許沒想到自己的名字有一天會出現(xiàn)在省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上,而且還是以反面典型的形式。 在今年的山東省檢察院工作報告上,國家森檢察長直接點了王曉青的名字: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原副大隊長王曉青徇私舞弊,為兩名網(wǎng)上通緝犯提供通訊工具、轉移住所,并為其駕車沖撞攔截追捕的警車,企圖使他們逃避法律制裁。 早報記者經多方證實,報告中的"兩名網(wǎng)上通緝犯"之一即為青島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聶磊,而王曉青則是青島警方內部人士眼中"聶磊一手扶起來"的人。 王曉青曾率隊前往四川汶川大地震災區(qū)救援,并發(fā)表過"以后對生活的要求不要太高,活著就好"的感言。 2010年9月,根據(jù)公安部、山東省公安廳有關部署,青島警方摧毀了以聶磊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聶磊及130余名成員先后歸案。該案也被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青島最大的涉黑案。 經過初步偵查,青島警方稱,聶磊團伙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組織賣淫、販毒、開設賭場等多項犯罪,但"故意殺人"、"販毒"等罪名最終并未寫入青島警方的起訴意見書中。 今年4月中旬,青島市檢察院將聶磊案首批27名被告人起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批起訴的被告人有27名,罪名涉及十幾項,7月份又補充起訴了3名被告。 聶磊案歷經今年5月、8月的兩次通知開庭又突然延期,至今遲遲尚未開庭。經早報記者證實,聶磊案延期開庭原因與青島公檢法系統(tǒng)的多名官員落馬有關。9月29日,青島市市北區(qū)公安分局局長于國銘、李滄區(qū)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的落馬則是近期階段性的"收網(wǎng)"行動。 "聶磊案和落馬官員案原來都是青島方面負責偵查,目前已經移交給了山東省檢察院,青島方面已經回避了,等于是由山東省檢察院在進行重新偵查,所以延期開庭是必然的了。"一位熟悉該案的內部人士表示,不排除該輪偵查結束后,聶磊等人被重新起訴的可能性。 青島,又一次處在了"紅"與"黑"交織的時刻,青島警界重新洗牌已成必然,而全部事實與關系的厘清,或許還有待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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