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廣州12月29日電 《廣東省物價局旅游價格管理辦法》近日出臺,要求旅行社將旅游價格明碼標示。
根據(jù)管理辦法,住宿酒店要寫明入住酒店的名稱及星級標準,如“廣州中國大酒店,五星級”。如入住未有獲得國家評定星級標準的或國外沒有星級的酒店,就直接寫明酒店名稱,不得使用“準三星”酒店或“等同于、相當于三星級”酒店等不規(guī)范用語。
餐飲標準要標明早餐、午餐和晚餐及風味餐的標準,如“早餐10元/人,午餐、晚餐20元/人,八菜一湯”。
交通方式也要寫得清清楚楚,如“廣州至北京雙飛,地接用車為30座空調旅行車”。
在收費標準上,也要指明具體的收費金額。如“1280元”,不能用模糊性的標示,如“1280起”等。浮動因素和線路比較復雜的,可標示最低價和最高價,如“1280-1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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