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術標準在批準發(fā)布前,需進行一次綜合地、政策性地、全面地審查,其審查的內容與要點如下: (1)宏觀審查。審查標準的幅面是否符合規(guī)定,標準的名稱與內容是否相符,頁數是否齊全,有無簽字和公章,附件是否齊全。 (2)完整性審查。標準內容是否完整。 (3)內容審查。標準中的各項規(guī)定是否正確,有無互相矛盾之處,指標水平定得是否合適。 (4)格式審查。封面、正文各欄的位置是否符合規(guī)定,章、條等的編號、移行等是否符合規(guī)定,公式、表格、標題的格式是否符合規(guī)定等。 (5)統一性審查。名稱、計量單位及符號、引用標準的條文與原文等是否統一,與有關標準是否統一。 (6)數字審查。審查數值是否正確、是否符合一定的規(guī)律,有關數值之間有無矛盾。 (7)圖形審查。是否符合機械制圖標準。 (8)文字審查。是否做到了層次分明、語言通順、文字簡練、限定準確、用語得當、用字正確、標點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