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Z/T 01045-1996 代替FJ 539-84 前言 本標準是對部頒標準門539-84《織物懸垂性試驗方法》進行修訂。 本標準對范圍略作技術性修改。 本標準從生效之日起,同時代替PJ 539-84。 本標準由中國紡織總會科技發(fā)展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紡織總會標準化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北京毛紡織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孔麗萍、王留成。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織物懸垂性的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紡織品懸垂性的測定。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529-86 紡織品的調(diào)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 GB 8170-87 數(shù)值修約規(guī)則。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懸垂性:織物因自重而下垂的性能。反映織物的懸垂程度和懸垂形態(tài)。 3.2 懸垂系數(shù):試樣下垂部分的投影面積與其原面積之比的百分率。是描述織物懸垂程度的指標。
4 原理
將圓形試樣置于圓形夾持盤間,用與水平面相垂直的平行光線照射,得到試樣投影圖,通過光電轉換計算或描圖求得懸垂系數(shù)。
5 儀器及用具
5.1 織物懸垂性測定儀 5.1.1 功能:試樣夾持盤直徑120mm,并具有四支架機構。直接讀出懸垂系數(shù)或描錄懸垂投影圖。 5.1.2 精度:在全量程范圍內(nèi),用校驗板校正,誤差不超過±2%,零漂±1%。 5.1.3 光源:6V,7.5W。 5.2 分度值小于或等于10mg的天平或求積儀一臺。 5.3 鋼尺、剪刀、半圓儀、筆、制圖紙。
6 試驗條件
預調(diào)濕、調(diào)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按GB 6529規(guī)定。
7 采樣
7.1 在樣品離布邊100mm內(nèi),裁取直徑為240mm,無折痕試樣兩塊。 7.2 在每塊圓形試樣的正面,用半圓儀定出經(jīng)緯向以及與經(jīng)緯向呈45度角的四個點A、B、C、D,分別與圓心O連成半徑線(如圖1),即OA、OC代表織物的經(jīng)向和緯向;OB、OD代表與織物經(jīng)向和緯向呈45°夾角方向。
7.3 在每塊圓形試樣的圓心上剪(沖)直徑為4mm的定位孔。
8 試驗操作
8.1 試驗準備 按儀器使用規(guī)定進行校驗。 8.2 A法--直接讀數(shù)法 將試樣托放在夾持盤上,使OA線與一支架相吻合,加上蓋,輕輕向下按三次,靜止3min后,記下讀數(shù)。經(jīng)調(diào)零后依次測出OB、OC、OD三個讀數(shù)。8.3 B法--描圖稱重法 8.3.1 剪取與試樣大小相同的制圖紙,在天平上稱重。 8.3.2 把儀器調(diào)整到描圖法狀態(tài)。 8.3.3 將試樣托放在夾持盤上,使OA線指向操作者,再依次放上有機玻璃劃樣塊,制圖紙以及上蓋,輕輕向下按三次,靜止3min,開始描圖,然后剪下圖形,再次稱重,并按式(1)求出懸垂系數(shù)。 G1-G3 F=--------X100 G2- G3
式中:F--懸垂系數(shù),%; G1--與試樣相同大小的紙重,mg; G2--與試樣投影圖相同大小的紙重,mg; G3--與夾持盤相同大小的紙重,mg。 8.3.4 若有求積儀,可根據(jù)測得的面積計算懸垂系數(shù)。 8.4 仲裁試驗用描圖稱重法。
9 計算 計算每份樣品的平均懸垂系數(shù),按GB 8170數(shù)值修約規(guī)則修約至整數(shù)位。
10 試驗報告 10.1 樣品名稱、編號、原料。 10.2 使用的儀器類型。 10.3 試驗方法。 10.4 試樣數(shù)量。 10.5 樣品的平均懸垂系數(shù)。 10.6 任何偏離本規(guī)定的試驗程序、細節(jié)和試驗中不正常的現(xiàn)象需加注明。 1) 透光明顯的織物不適用此法,可用B法測定。 2) G3按下式計算,當選定G:紙片直徑為240mm,夾持盤直徑為120mm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