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引導消費,規(guī)范酒類認證工作,進一步促進中國酒類行業(yè)質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創(chuàng)建中國酒類名牌產品和企業(y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制定了《食品質量認證實施規(guī)則——酒類》,現(xiàn)予以公告。
附件: 《食品質量認證實施規(guī)則——酒類》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目 錄
1.目的和范圍
2.認證機構要求
3.認證人員要求
4.認證模式
5.認證程序
6.認證實施
7.認證證書
8.認證標志
9.認證收費
附件1:酒類產品認證目錄
附件2:酒類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附件3:酒類產品認證抽樣方法
附件4:酒類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1.目的和范圍
1.1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引導消費,規(guī)范酒類認證工作,進一步促進中國酒類行業(yè)質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創(chuàng)建中國酒類名牌產品和企業(y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制定本規(guī)則。
1.2 本規(guī)則規(guī)定了從事酒類質量認證的認證機構的認證受理、檢查和評定的程序及管理的基本要求。
1.3 本規(guī)則對酒類生產企業(yè)的良好生產規(guī)范(GMP)、良好衛(wèi)生規(guī)范(GH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原理的應用,以及產品衛(wèi)生、理化、感官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通過一次認證活動對酒類生產質量保證能力及產品安全衛(wèi)生質量水平做出全面評價。
1. 4本規(guī)則適用于蒸餾酒、發(fā)酵酒、配制酒等飲料酒及食用酒精的質量安全等級認證。
2. 認證機構要求
從事酒類質量安全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從事酒類質量認證的專業(yè)技術能力,應當滿足GB/T27065《產品認證機構通用要求》的技術要求。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在批準認證機構從事酒類質量安全認證過程中,應當征求商務部的意見。
3. 認證人員要求
認證檢查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酒類生產、食品質量安全及認證審核、檢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或工作經歷,并按照《認證及認證培訓、咨詢人員管理辦法》(質檢總局2004年第61號令)有關規(guī)定,取得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的人員認證機構的執(zhí)業(yè)注冊資格。
4.認證模式
抽樣檢驗+初始工廠檢查+獲證后的監(jiān)督
必要時,認證機構可根據(jù)認證產品特點,采用GB/T27065《產品認證機構通用要求》規(guī)定的其他認證模式或增加技術要求實施認證。認證機構應就此制定相應的認證程序文件,并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5. 認證程序
5.1認證申請
5.2抽樣檢驗
5.3初始工廠檢查
5.4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5.5獲證后監(jiān)督
6.認證實施
6.1認證
6.1.1認證產品單元劃分
6.1.1.1認證產品單元按《酒類產品認證目錄》劃分。若同一產品單元有多種規(guī)格類型,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劃分;同一產品單元內,若工藝和原料有較大差異,應視作不同的產品單元。
6.1.1.2同一制造商,在不同生產場地生產的酒類產品,應視作不同的認證產品單元。
6.1.2申請人應向認證機構提交正式申請書,并附以下申請資料:
1)法律地位證明文件 (如《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企業(yè)年檢登記證明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
2)法規(guī)要求的行政許可證件(如《衛(wèi)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3)組織簡介(包括企業(yè)名稱、地理位置、歷史沿革、生產的產品、員工的情況、設備設施的狀況等);
4)廠區(qū)地理位置及廠區(qū)平面布局圖;
5)申請認證產品清單(清單內容至少包括:商標、品名、含量、規(guī)格類型)描述和工藝描述(包括產品的主要原輔材料、加工過程和成品的質量特性、產品執(zhí)行標準復印件及標簽、適用消費對象、貯存和使用要求、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及關鍵控制點的技術參數(shù));
6)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個類型產品之間的一致性說明及其差異說明;
7)近一年內產品送質檢、衛(wèi)生監(jiān)督檢測機構檢測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8)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yè)信譽證明材料;
9)其它。
6.2抽樣檢驗
6.2.1檢驗樣本的獲得
檢驗樣本采用抽樣的方式獲得。抽樣人員應為檢查組成員或認證機構指派的人員;抽樣可以在企業(yè)現(xiàn)場檢查前進行,也可以在企業(yè)現(xiàn)場檢查時進行。
樣本應當從工廠成品倉庫的合格品中隨機抽取。
6.2.1.1抽樣原則
認證產品單元為單一規(guī)格類型時,應從該規(guī)格類型的產品中抽樣。
認證產品單元有多種規(guī)格類型的,應從中確定有代表性的產品規(guī)格類型,再從該規(guī)格類型的產品中抽樣。
6.2.1.2 抽樣方法
按《酒類產品認證抽樣方法》執(zhí)行。
6.2.1.3 樣本及相關資料的處置
檢驗完畢且結果無爭議后,除留存樣本外,其余樣本可按雙方約定的方式處理。其相關資料應歸入檢驗記錄檔案。
6.2.2 產品檢驗
承擔認證檢測工作的檢測機構應滿足GB/T 1548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技術要求,認證機構應優(yōu)先選擇取得認可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認證檢測工作。
檢測機構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驗。
6.2.2.1 檢驗依據(jù)
按《酒類產品認證目錄》和《酒類產品認證檢驗方法》執(zhí)行。
當產品執(zhí)行標準與《酒類產品認證目錄》中規(guī)定的產品標準不一致時,認證機構應對認證產品與執(zhí)行標準的一致性進行驗證。
6.2.2.2 檢驗項目
按照《酒類產品認證目錄》執(zhí)行。
6.2.2.3 檢驗方法
按照《酒類產品認證檢驗方法》及產品標準中的檢驗方法執(zhí)行。
6.2.3 利用其他檢驗結果
如果申請人能就認證產品單元的產品提供滿足以下規(guī)定的檢驗報告,認證機構可以此檢驗報告作為該產品抽樣檢驗的結果。
1)檢驗報告由具有認可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
2)檢驗報告中所示抽樣方法、檢驗依據(jù)標準、檢驗項目、檢驗方法符合本文件6.2.1、6.2.2.1、6.2.2.2、6.2.2.3的規(guī)定;
3)檢驗報告的簽發(fā)日期為最近6個月內;
4)檢驗樣本由第三方機構抽取的;
如果申請人提供的檢驗報告僅在檢驗項目方面不滿足本文件6.2.2.2的規(guī)定,則認證機構應按本文件規(guī)定補充檢驗缺失的項目,其他項目檢驗結果可利用上述報告的結果。
6.2.4感官品評
6.2.4.1從事認證感官品評的品酒師應取得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人員認證機構的執(zhí)業(yè)注冊資格。
6.2.4.2認證機構應組織注冊品酒師組成七人以上專家組對認證產品按照《酒類產品認證目錄》中規(guī)定的產品標準或增加的技術要求進行感官品評檢測,自接收樣本之日起,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報告。
認證機構增加的感官品評要求應報國家認監(jiān)委備案。
6.3初始工廠檢查
6.3.1 檢查內容
初始工廠檢查的內容為:產品質量保證能力檢查+產品一致性檢查。
6.3.1.1產品質量保證能力檢查
由認證機構派出檢查組按照《酒類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對受檢查方進行產品質量保證能力檢查。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認證機構必須遵照檢查。
6.3.1.2產品一致性檢查
應在生產現(xiàn)場對申請認證的產品進行一致性檢查。若同一產品單元有多種規(guī)格類型的,至少應抽取一個規(guī)格類型重點核實以下內容:
1)認證產品的單件包裝標簽和外包裝箱標示上所標明信息應符合該產品的標準、技術規(guī)范和適用的國家有關標簽標準規(guī)定;
2)認證產品標示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類型及性能指標應與抽樣檢驗報告一致;
3)認證產品的主要原輔材料、加工工藝等應與申報資料一致。
當有證據(jù)表明認證產品存在或可能存在不一致時,應對該產品抽取樣本進行現(xiàn)場見證試驗。樣本應從生產線末端或成品倉庫合格品中抽取。
6.3.2初始工廠檢查應覆蓋申請認證產品的所有加工場所和所涉及的活動。
6.3.3初始工廠檢查所需時間
認證機構應根據(jù)受檢查方的生產規(guī)模和認證產品單元數(shù)等因素確定檢查人日數(shù),檢查時間應確保檢查的有效性。每個生產場所檢查人日數(shù)一般不得少于2人日數(shù)。
6.4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6.4.1認證機構應對產品抽樣檢驗和初始工廠檢查的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并做出認證決定。
6.4.2產品認證等級分為:優(yōu)級、一級、二級。
一級、二級產品在符合相應檢測要求和感官品評要求的基礎上,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應符合《酒類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中“初級要求”的有關規(guī)定;優(yōu)級產品在符合相應檢測要求和感官品評要求的基礎上,工廠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應符合《酒類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初級要求”和 “高級要求”中不加“*”的規(guī)定;加“*”的規(guī)定作為企業(yè)持續(xù)改進的建議,不作為產品認證要求。
6.4.3對于合格的申請人,認證機構應按照有關要求確定認證等級,并頒發(fā)認證證書(每個申請單元頒發(fā)一張認證證書),準予使用認證標志。
對于不合格的申請人,認證機構應書面通知其不能頒證的原因。對于工廠檢查、產品檢驗和感官品評未達到申請人申請認證級別時,由認證機構與申請人協(xié)商降等級處理;如申請人不同意降等級,按該不合格處理。
6.5申請人如對認證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認證決定10個工作日內向認證機構申訴。認證機構自收到申訴之日起,應在一個月內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申訴人。對處理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以向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6.6申請人認為認證機構行為嚴重侵害了自身合法權益的,可以直接向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投訴。
6.7獲證后的監(jiān)督
獲證后的監(jiān)督內容為:產品質量保證能力監(jiān)督檢查+產品一致性監(jiān)督檢查+產品監(jiān)督檢驗
6.7.1監(jiān)督的頻次
一般情況下,每年至少對工廠進行一次監(jiān)督檢查,兩次監(jiān)督檢查時間間隔不能超過12個月。若發(fā)生下述情況之一可增加監(jiān)督頻次:
1)獲證產品出現(xiàn)嚴重質量安全問題或用戶提出嚴重投訴并經查實為認證證書持有人責任的;
2)認證機構有足夠理由對獲證產品與認證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質疑時;
3)有足夠的信息表明生產者、生產廠因變更組織機構、生產條件、質量管理體系等,從而可能影響產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時。
6.7.2產品質量保證能力監(jiān)督檢查
認證機構應按《酒類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的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督檢查。
《酒類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中的1.1、1.3、2.1.2、2.4、5.2、5.4、5.5、5.9、7.5是每次監(jiān)督檢查時必查的項目,其他項目可以選查。獲得優(yōu)級產品認證的,監(jiān)督檢查時還必查《酒類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中3.2.4、3.2.8、3.3.4.1、3.3.6.3、3.3.7項目內容。
在證書有效期內,產品質量保證能力監(jiān)督檢查應至少覆蓋《酒類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中的全部要求,以確保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
工廠監(jiān)督檢查時間應根據(jù)受檢查方的生產規(guī)模和認證產品單元數(shù)等因素確定檢查人日數(shù),檢查時間應確保檢查的有效性。
每個生產場所檢查人日數(shù)一般不得少于1人日數(shù)。
6.7.3產品一致性監(jiān)督檢查
應在生產現(xiàn)場對認證產品進行一致性進行監(jiān)督檢查。若同一產品單元有多種規(guī)格類型的,至少應抽取一個規(guī)格類型重點核實以下內容:
1)認證產品的單件包裝標簽和外包裝箱標示上所標明信息應符合該產品的標準、技術規(guī)范和適用的國家有關標簽標準規(guī)定;
2)認證產品標示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類型及性能指標應與抽樣檢驗報告/認證證書一致;
3)認證產品的主要原輔材料、加工工藝等應與申報資料一致。
當有證據(jù)表明認證產品存在或可能存在不一致時,應對該產品抽取樣本進行現(xiàn)場見證試驗。樣本應從生產線末端或成品倉庫合格品中抽取。
6.7.4產品監(jiān)督檢驗
每次的產品監(jiān)督檢驗應對證書覆蓋產品的1/2以上進行產品監(jiān)督檢驗。
產品監(jiān)督檢驗應在證書有效期內對其覆蓋的所有產品檢驗一遍。
承擔產品監(jiān)督檢驗的檢測機構應滿足GB/T 1548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技術要求,認證機構應優(yōu)先選擇取得認可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監(jiān)督檢驗工作。
檢測機構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驗工作。
認證機構可根據(jù)產品質量特性,按照《酒類產品認證目錄》規(guī)定檢驗項目或全項目實施檢驗。當產品執(zhí)行標準與《酒類產品認證目錄》中規(guī)定的產品標準不一致時,認證機構還應對認證產品與執(zhí)行標準的一致性進行驗證。
檢驗樣本應在工廠成品倉庫的合格品中隨機抽取。
6.7.5 利用其他檢驗結果
同6.2.3規(guī)定。
6.7.6獲證后監(jiān)督結果的評價
獲證后的監(jiān)督結果由認證機構進行評價。
評價合格者,可以繼續(xù)保持認證資格、使用認證標志。若在獲證后監(jiān)督時發(fā)現(xiàn)不符要求的,則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糾正措施。逾期將撤銷認證證書、停止使用認證標志,并對外公告。
7.認證證書
7.1認證證書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認證機構制發(fā)。
認證證書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中國食品質量認證標志;
2)申請人名稱;
3)認證產品名稱、規(guī)格、商標或者系列名稱;
4)生產者名稱、生產場所地址;
5)認證模式;
6)認證依據(jù)的標準或者技術法規(guī);
7) 認證等級;
8)發(fā)證日期和有效期;
9)發(fā)證機構和證書編號。
7.2 認證證書的保持
7.2.1 證書的有效性
證書有效期為3年。認證機構通過每年的監(jiān)督來確保酒類產品生產質量的持續(xù)有效性。
認證證書持有人拒絕認證機構對其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認證機構有權撤銷其認證證書。
7.2.2認證產品的變更
獲證產品的主要原輔材料、加工工藝或商標、名稱、規(guī)格類型等變更,證書持有人應向認證機構提出變更申請。
認證機構對變更的內容及提供的資料進行評審,確定是否可以變更或需抽樣檢驗,如需抽樣檢驗,檢驗合格后方能進行變更。
7.2.3認證范圍的擴展與縮減
7.2.3.1需要擴展的產品與已獲得認證的產品為同一單元時,應從認證申請開始辦理手續(xù),認證機構應檢查擴展的產品與已認證產品的一致性, 確認原認證結果對擴展產品的有效性,針對差異做補充產品檢驗和(或)工廠檢查。
如果擴展的產品與已獲得認證的產品不為同一單元時,應按初次認證的產品對待。
對于新開發(fā)的產品,必須在產品研發(fā)達到模擬生產實際操作情況后,方可提出認證申請。
7.2.3.2產品縮減生產場所,認證機構應收回原有該生產場所的產品認證證書。
同一申請單元的產品,停產12個月以上或不再生產,應更改/減少認證證書覆蓋的產品范圍。由認證機構收回原認證證書,換發(fā)更改/減少覆蓋范圍的認證證書。
7.3認證證書的使用
按《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2004年第63號令)執(zhí)行。
7.4 認證的復評
認證證書有效期截止前3個月,認證證書持有人可申請復評,復評程序同初次認證。
8.認證標志
8.1認證標志式樣
一級產品認證標志 二級產品認證標志 優(yōu)級產品認證標志
在使用認證標志時,必須在認證標志下標注認證機構名稱和認證證書號。
8.2標注方式
認證證書持有人可在獲得認證的產品最終包裝物上標注認證標志。認證機構應當對認證證書持有人使用認證標志的情況進行有效管理。
8.3認證標志的使用
按《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2004年第63號令)執(zhí)行。認證標志使用時可以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允許變形、變色。
9.認證收費
按照《國家計委 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關于印發(fā)產品質量認證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1999]1610號)收取認證費用。
附件1:
酒類產品認證目錄
|
序號 |
產品單元 |
初審檢驗項目 |
監(jiān)督檢驗項目 |
認證依據(jù)的標準 |
|
1 |
葡萄酒
山葡萄酒 |
酒精度、總糖、滴定酸、揮發(fā)酸、游離二氧化硫、干浸出物、鐵、二氧化碳(起泡酒);凈含量;總二氧化硫、鉛、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 |
酒精度、總糖、滴定酸、揮發(fā)酸、游離二氧化硫、干浸出物、鐵、二氧化碳(起泡酒);凈含量;總二氧化硫、鉛、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至少五項) |
GB/T 15037
QB/T 1982
GB 2758
|
|
2 |
啤酒 |
酒精度、原麥汁濃度、雙乙酰、總酸、泡持性、濁度、二氧化碳、蔗糖轉化酶活性(生/鮮)、色度;凈含量;鉛、甲醛、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 |
酒精度、原麥汁濃度、雙乙酰、總酸、泡持性、濁度、二氧化碳、蔗糖轉化酶活性(生/鮮)、色度;凈含量;鉛、甲醛、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
(至少五項) |
GB 4927
GB 2758 |
|
3 |
白酒 |
酒精度、總酸、總酯、固形物;凈含量;甲醇、雜醇油、鉛、錳;己酸乙酯、乙酸乙酯、乳酸乙酯、β-苯乙醇、二元酸二乙酯、3-甲硫基丙醇、丙酸乙酯、丁酸乙酯、正丙醇;感官 |
酒精度、總酸、總酯、固形物;凈含量;甲醇、雜醇油、鉛、錳;己酸乙酯、乙酸乙酯、乳酸乙酯、β-苯乙醇、二元酸二乙酯、3-甲硫基丙醇、丙酸乙酯、丁酸乙酯、正丙醇;感官(至少四項) |
GB 2757(全部適用) |
|
酒精度>40%(含40%)
GB/T 10781.1(濃香型)
GB/T 10781.2(清香型)
GB/T 10781.3(米香型) |
|
酒精度<40%
GB/T 11859.1(濃香型)
GB/T 11859.2(清香型)
GB/T 11859.3(米香型) |
|
GB/T 14867(鳳香型) |
|
GB/T 16289(豉香型) |
|
QB/T 2187(芝麻香型) |
|
QB/T 2305(特香型) |
|
QB/T 2524(濃醬兼香型) |
|
QB 2656(老白干香型) |
|
4 |
黃酒 |
酒精度、總糖、總酸、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態(tài)氮、pH、氧化鈣、β-苯乙醇;凈含量;鉛、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 |
酒精度、總糖、總酸、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態(tài)氮、pH、氧化鈣、β-苯乙醇;凈含量;鉛、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
(至少五項) |
GB/T 13662
GB 2758 |
|
5 |
白蘭地 |
酒精度、非酒精揮發(fā)物總量(揮發(fā)酸、酯類、醛類、糠醛、高級醇)、總酸、固定酸、銅、甲醇;凈含量;感官。 |
酒精度、非酒精揮發(fā)物總量(揮發(fā)酸、酯類、醛類、糠醛、高級醇)、總酸、固定酸、銅、甲醇;凈含量;感官。(至少四項) |
GB 11856 |
|
6 |
威士忌 |
酒精度、總酸、總酯、總醛、甲醇、雜醇油;凈含量;感官。 |
酒精度、總酸、總酯、總醛、甲醇、雜醇油;凈含量;感官。(至少四項) |
GB/T 11857 |
|
7 |
俄得克 |
酒精度、堿度、總酯、總醛、甲醇、雜醇油;凈含量;感官。 |
酒精度、堿度、總酯、總醛、甲醇、雜醇油;凈含量;感官。(至少五項) |
GB/T 11858 |
|
8 |
果酒 |
酒精度、總糖、滴定酸、揮發(fā)酸、游離二氧化硫、干浸出物、二氧化碳(起泡酒、葡萄汽酒)、維生素C;凈含量;總二氧化硫、鉛、展青霉素(蘋果酒、山楂酒)、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 |
酒精度、總糖、滴定酸、揮發(fā)酸、游離二氧化硫、干浸出物、二氧化碳(起泡酒、葡萄汽酒)、維生素C;凈含量;總二氧化硫、鉛、展青霉素(蘋果酒、山楂酒)、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
(至少五項) |
QB/T 1983
QB/T 2027
GB/T 15037(參照)
GB 2758 |
|
9 |
配制酒
(露酒) |
酒精度、滴定酸、總糖;凈含量;甲醇、雜醇油、鉛、錳、
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 |
酒精度、滴定酸、總糖;凈含量;甲醇、雜醇油、鉛、錳、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感官。
(至少四項) |
QB/T 1981(全部適用) |
|
酒精度≤20(V/V)
衛(wèi)生指標按GB 2758執(zhí)行 |
|
酒精度>20%(V/V)
衛(wèi)生指標按GB 2757執(zhí)行 |
|
10 |
食用酒精 |
色度、乙醇、硫酸試驗、氧化時間、醛、甲醇、正丙醇、異丁醇+異戊醇、酸、酯、不揮發(fā)物、重金屬、氰化物;感官。 |
色度、乙醇、硫酸試驗、氧化時間、醛、甲醇、正丙醇、異丁醇+異戊醇、酸、酯、不揮發(fā)物、重金屬、氰化物;感官。(至少四項) |
GB 10343
|
附件2:
酒類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附件2.1葡萄酒、山葡萄酒、果酒類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名稱 |
標準編號 |
|
1 |
感官(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感官 |
GB/T 15038 |
|
2 |
酒精度(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酒精度 |
GB/T 15038 |
|
3 |
總糖(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總糖和還原糖 |
GB/T 15038 |
|
4 |
滴定酸(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滴定酸 |
GB/T 15038 |
|
5 |
揮發(fā)酸(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揮發(fā)酸 |
GB/T 15038 |
|
6 |
游離二氧化硫(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游離二氧化硫 |
GB/T 15038 |
|
7 |
總二氧化硫(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總二氧化硫 |
GB/T 15038 |
|
8 |
干浸出物(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干浸出物 |
GB/T 15038 |
|
9 |
二氧化碳(起泡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二氧化碳 |
GB/T 15038 |
|
10 |
鐵(葡萄酒、果酒) |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鐵 |
GB/T 15038 |
|
11 |
鉛 |
食品中鉛的測定 |
GB/T 5009.12 |
|
12 |
菌落總數(shù) |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shù)測定 |
GB/T 4789.2 |
|
13 |
大腸菌群 |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
GB/T 4789.3 |
|
14 |
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
GB/T 4789.4
GB/T 4789.5
GB/T 4789.10 |
|
15 |
凈含量 |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 |
JJF 1070 |
附件2.2啤酒類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名稱 |
標準編號 |
|
1 |
酒精度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2 |
原麥汁濃度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3 |
雙乙酰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4 |
總酸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5 |
泡持性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6 |
濁度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7 |
二氧化碳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8 |
蔗糖轉化酶活性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9 |
色度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10 |
甲醛 |
發(fā)酵酒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
GB 5009.49 |
|
11 |
鉛 |
食品中鉛的測定 |
GB 5009.12 |
|
12 |
菌落總數(shù) |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shù)的測定 |
GB 4789.2 |
|
13 |
大腸菌群 |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的測定 |
GB 4789.3 |
|
14 |
腸道致病菌
(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
GB 4789.4
GB 4789.5
GB 4789.10 |
|
15 |
凈含量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
16 |
感官 |
啤酒分析方法 |
GB/T 4928 |
附件2.3白酒類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名稱 |
標準編號 |
|
1 |
酒精度 |
白酒試驗方法 酒精度 |
GB/T 10345 |
|
2 |
總酸 |
白酒試驗方法 總酸 |
GB/T 10345 |
|
3 |
總酯 |
白酒試驗方法 總酯 |
GB/T 10345 |
|
4 |
固形物 |
白酒試驗方法 固形物 |
GB/T 10345 |
|
5 |
甲醇 |
蒸餾酒及配制酒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
GB/T 5009.48 |
|
6 |
雜醇油 |
蒸餾酒及配制酒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
GB/T 5009.48 |
|
7 |
鉛 |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
GB/T 5009.12 |
|
8 |
乙酸乙酯 |
白酒試驗方法 乙酸乙酯 |
GB/T 10345 |
|
9 |
己酸乙酯 |
白酒試驗方法 己酸乙酯 |
GB/T 10345 |
|
10 |
乳酸乙酯 |
白酒試驗方法 乳酸乙酯 |
GB/T 10345 |
|
11 |
丙酸乙酯 |
特香型白酒 丙酸乙酯的試驗方法 |
QB/T 2305 |
|
12 |
丁酸乙酯 |
特香型白酒 丁酸乙酯的試驗方法 |
QB/T 2305 |
|
13 |
β-苯乙醇 |
豉香型白酒 β-苯乙醇的試驗方法 |
GB/T 16289 |
|
14 |
二元酸二乙酯 |
豉香型白酒 二元酸二乙酯的試驗方法 |
GB/T 16289 |
|
15 |
3-甲硫基丙醇 |
芝麻香型白酒 3-甲硫基丙醇的試驗方法 |
QB/T 2187 |
|
16 |
感官 |
白酒試驗方法 感官評定 |
GB/T 10345 |
|
17 |
凈含量 |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 |
JJF 1070 |
附件2.4黃酒類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名稱 |
標準編號 |
|
1 |
酒精度 |
黃酒 試驗方法 酒精度 |
GB/T 13662 |
|
2 |
總糖 |
黃酒 試驗方法 總糖 |
GB/T 13662 |
|
3 |
非糖固形物 |
黃酒 試驗方法 非糖固形物 |
GB/T 13662 |
|
4 |
總酸 |
黃酒 試驗方法 總酸 |
GB/T 13662 |
|
5 |
氨基酸態(tài)氮 |
黃酒 試驗方法 氨基酸態(tài)氮 |
GB/T 13662 |
|
6 |
pH |
黃酒 試驗方法 pH |
GB/T 13662 |
|
7 |
氧化鈣 |
黃酒 試驗方法 氧化鈣 |
GB/T 13662 |
|
8 |
β-苯乙醇 |
黃酒 試驗方法 β-苯乙醇的 |
GB/T 13662 |
|
9 |
鉛 |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
GB/T 5009.12 |
|
10 |
菌落總數(shù) |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shù)測定 |
GB/T 4789.2 |
|
11 |
大腸菌群 |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
GB/T 4789.3 |
|
12 |
腸道致病菌
(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
菌檢驗 |
GB/T 4789.4
GB/T 4789.5
GB/T 4789.10 |
|
13 |
感官 |
黃酒 試驗方法 感官評價 |
GB/T 13662 |
|
14 |
凈含量 |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 |
JJF 1070 |
附件2.5白蘭地酒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名稱 |
標準編號 |
|
1 |
酒精度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酒精度 |
GB 11856 |
|
2 |
揮發(fā)酸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揮發(fā)酸 |
GB 11856 |
|
3 |
酯類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酯類 |
GB 11856 |
|
4 |
醛類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醛類 |
GB 11856 |
|
5 |
高級醇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高級醇 |
GB 11856 |
|
6 |
糠醛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糠醛 |
GB 11856 |
|
7 |
總酸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總酸 |
GB 11856 |
|
8 |
固定酸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固定酸 |
GB 11856 |
|
9 |
銅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銅 |
GB 11856 |
|
10 |
甲醇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甲醇 |
GB 11856 |
|
11 |
感官 |
白蘭地 試驗方法 感官評價 |
GB 11856 |
|
12 |
凈含量 |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 |
JJF 1070 |
附件2.6威士忌酒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名稱 |
標準編號 |
|
1 |
酒精度 |
威士忌 試驗方法 酒精度 |
GB/T 11857 |
|
2 |
總酸 |
威士忌 試驗方法 總酸 |
GB/T 11857 |
|
3 |
總酯 |
威士忌 試驗方法 總酯 |
GB/T 11857 |
|
4 |
總醛 |
威士忌 試驗方法 總醛 |
GB/T 11857 |
|
5 |
甲醇 |
蒸餾酒及配制酒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
GB/T 5009.48 |
|
6 |
雜醇油 |
蒸餾酒及配制酒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
GB/T 5009.48 |
|
7 |
感官 |
威士忌 試驗方法 感官評價 |
GB/T 11857 |
|
8 |
凈含量 |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 |
JJF 1070 |
附件2.7俄得克酒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名稱 |
標準編號 |
|
1 |
酒精度 |
俄得克 試驗方法 酒精度 |
GB/T 11858 |
|
2 |
堿度 |
俄得克 試驗方法 堿度 |
GB/T 11858 |
|
3 |
總酯 |
俄得克 試驗方法 總酯 |
GB/T 11858 |
|
4 |
總醛 |
俄得克 試驗方法 總醛 |
GB/T 11858 |
|
5 |
甲醇 |
俄得克 試驗方法 甲醇 |
GB/T 11858 |
|
6 |
雜醇油 |
俄得克 試驗方法 雜醇油 |
GB/T 11858 |
|
7 |
感官 |
俄得克 試驗方法 感官評價 |
GB/T 11858 |
|
8 |
凈含量 |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 |
JJF 1070 |
附件2.8露酒類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名稱 |
標準編號 |
|
1 |
酒精度 |
露酒中酒精度的試驗方法 |
QB/T 1981 |
|
2 |
滴定酸 |
露酒中滴定酸的試驗方法 |
QB/T 1981 |
|
3 |
總糖 |
露酒中總糖的試驗方法 |
QB/T 1981 |
|
4 |
甲醇 |
蒸餾酒與配制酒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
GB/T 5009.48 |
|
5 |
雜醇油 |
蒸餾酒與配制酒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
GB/T 5009.48 |
|
6 |
錳 |
蒸餾酒與配制酒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
GB/T 5009.48 |
|
7 |
鉛 |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
GB/T 5009.12 |
|
8 |
菌落總數(shù) |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shù)測定 |
GB/T 4789.2 |
|
9 |
大腸菌群 |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
GB/T 4789.3 |
|
10 |
腸道致病菌
(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
菌檢驗 |
GB 4789.4
GB 4789.5
GB 4789.10 |
|
11 |
感官 |
露酒 試驗方法 感官評價 |
QB/T 1981 |
|
12 |
凈含量 |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 |
JJF 1070 |
附件2.9食用酒精產品認證檢驗方法
|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名稱 |
標準編號 |
|
1 |
色度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色度 |
GB/T 394.2 |
|
2 |
乙醇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乙醇 |
GB/T 394.2 |
|
3 |
硫酸試驗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硫酸試驗 |
GB/T 394.2 |
|
4 |
氧化試驗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氧化試驗 |
GB/T 394.2 |
|
5 |
醛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醛 |
GB/T 394.2 |
|
6 |
甲醇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甲醇(GC法) |
GB/T394.2/GB 10343 |
|
7 |
酸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酸 |
GB/T 394.2 |
|
8 |
不揮發(fā)物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不揮發(fā)物 |
GB/T 394.2 |
|
9 |
重金屬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重金屬 |
GB/T 394.2 |
|
10 |
氰化物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氰化物 |
GB/T394.2 |
|
11 |
正丙醇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正丙醇(GC法) |
GB/T 394.2/GB 10343 |
|
12 |
異丁醇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異丁醇(GC法) |
GB/T 394.2/GB 10343 |
|
13 |
異戊醇 |
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異戊醇(GC法) |
GB/T 394.2/GB 10343 |
|
14 |
感官 |
食用酒精 試驗方法 感官評價 |
GB 10343 |
附件3:
酒類產品認證抽樣方法
1.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酒類產品質量等級認證工作中,對所有認證酒類產品樣本的抽樣方法。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文件的引用而成為本文件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文件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1)葡萄酒、果酒類:GB/T 15037
(2)啤酒類:GB 4927
(3)白酒類:GB/T 10346
(4)黃酒類:GB/T 13662
(5)白蘭地:GB 11856
(6)威士忌:GB/T 11857
(7)俄得克:GB/T 11858
(8)露 酒:QB/T 1981
(9)食用酒精:GB 10343
3.抽樣方法
(1) 葡萄酒、果酒類
按照GB/T 15037規(guī)定的抽樣方法(見下表)抽取樣本。樣本以瓶為單位。
|
批量 |
<1 500箱 |
≥1 500箱 |
|
樣本大小n
(瓶數(shù)) |
≤375 ml /瓶 |
8 |
≤375 ml /瓶 |
12 |
|
≥500 ml /瓶 |
4 |
500 ml /瓶 |
8 |
抽取方式:從每批產品中隨機抽取n箱,再從n箱中各抽取一瓶,抽取的樣品一半作為該批產品的樣本進行檢測,另一半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留作復核、仲裁用。
(2) 啤酒類
按照GB 4927規(guī)定的抽樣方法(見下表)抽取樣本。
|
批量范圍(箱) |
抽取樣品數(shù)量(箱) |
抽取單位樣品數(shù)(瓶/箱) |
|
50以下 |
4 |
1 |
|
50—1 458 |
8 |
1 |
|
1 458以上 |
13 |
1 |
表中規(guī)定的抽取樣品數(shù),為全部用來做衛(wèi)生、理化、感官檢驗,若需要留樣,可再適量抽取若干瓶。但多抽的瓶數(shù),不得超過標準中規(guī)定數(shù)的1/2。
抽樣方式:瓶裝啤酒從每批產品中隨機抽取n箱,再從n箱中各抽取一瓶,作為該批產品的樣本進行檢測。
(3) 白酒類
按照GB/T 10346規(guī)定的抽樣方法抽取樣本。
批量在500箱以下,隨即抽取4箱,再從每箱中隨機取一瓶(以500ml計),其中兩瓶做感官和理化檢驗用,其余兩瓶由雙方共同封印,作為仲裁樣品保存半年。
(4)黃酒類
按照GB/T 13662規(guī)定的抽樣方法(見下表)抽取樣品。樣品總量不足3.0L時,應適當按比例加取。并將其中的三分之一樣品封存,保留三個月備查。
|
樣本批量范圍(袋、瓶或壇) |
樣本數(shù)量(袋、瓶或壇) |
|
≤1200 |
6 |
|
1201—35000 |
9 |
|
≥35001 |
12 |
(5)白蘭地
按照GB 11856定的抽樣方法(見下表)抽取樣本(箱),從每箱中任取一瓶。若瓶凈含量小于500mL,總取樣量不足1500mL時,可按比例加取。
|
樣本批量范圍(箱) |
樣本大。ㄏ洌 |
|
1—150 |
3 |
|
151—1200 |
5 |
|
1201—35000 |
8 |
|
≥35001 |
13 |
(6)威士忌
按照GB/T 11857的抽樣方法(見下表)抽取樣本(箱),再從每箱中任取一瓶。單件包裝凈含量小于500mL,總取樣量不足1500mL時,可按比例增加抽樣量。
|
樣本批量范圍(箱) |
樣本大。ㄏ洌 |
|
1—150 |
3 |
|
151—1200 |
5 |
|
1201—35000 |
8 |
|
≥35001 |
13 |
(7)俄得克
按照GB/T 11858規(guī)定的抽樣方法(見下表)抽取樣本(箱),再從每箱中任取一瓶。若單瓶凈含量小于500mL,總取樣量不足1500mL時,可按比例增加取樣量。
|
樣本批量范圍(箱) |
樣本大。ㄏ洌 |
|
1—150 |
3 |
|
151—1200 |
5 |
|
1201—35000 |
8 |
|
≥35001 |
13 |
(8)露酒
按照QB/T 1981規(guī)定的抽樣方法(見下表)抽取樣本。樣本以瓶為單位。
|
|
<1 500箱 |
≥1 500箱 |
|
≤375 ml /瓶 |
8 |
12 |
|
≥500 ml /瓶 |
6 |
8 |
抽取方式:從每批產品中隨機抽取n箱,再從n箱中各抽取一瓶,抽取的樣品一半作為該批產品的樣本進行檢測,另一半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留作復核、仲裁用。
(9)食用酒精
按照GB 10343規(guī)定的抽樣方法取樣品。
罐裝的產品以每一罐為一批,立式罐由液體的上、中、下部按體積的1:3:1比例取樣,臥式罐按體積的2:3:2比例取樣。
桶裝產品,以同時發(fā)運的桶數(shù)為一批,按桶數(shù)的10%取樣,最低不得少于三桶。
每批取樣2L,混勻,裝入兩個棕色細口瓶內,一瓶供試驗,另一瓶保存一個月備核驗。
4.樣本的包裝與簽封
樣本應裝入無污染、不易破損的容器中,將印有抽樣人簽章的標簽隨樣本一同放入包裝嚴密的包裝物中以防破碎。
貼上加蓋有抽樣單位和被檢單位公章(或負責人簽字)及抽樣人簽章的抽樣封條,用透明膠條封好,置冷暗處保存。
5.抽樣記錄
抽樣后,及時填寫抽樣單。記錄樣本名稱、規(guī)格類型、批號、產地、抽樣基數(shù)、抽樣人、抽樣日期、以及被檢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抽樣單上應有抽樣單位和被檢單位公章(或負責人簽字),并由抽樣人簽章確認。
6.樣本的傳遞
抽取的樣本應由專人妥善保存并盡快送達指定地點。注意防破碎、防破損、防丟失。
附件4:
酒類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1 食品質量安全保證要求 1.1總要求
初級要求
1.1.1酒類企業(yè)應識別食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所需要的過程,并應考慮源于體系之外的過程;適宜時,應包括服務。 1.1.2酒類企業(yè)應確定這些過程的順序和相互作用。 1.1.3酒類企業(yè)應確保過程有效運行和控制所需的準則和方法。 1.1.4酒類企業(yè)應確保獲得支持和監(jiān)視食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相關的信息。 1.1.5酒類企業(yè)應監(jiān)視和測量這些過程,以實現(xiàn)策劃的結果。
高級要求
1.1.6食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應參照食品法典委員會的HACCP體系及應用準則,并將之作為食品安全控制的基礎。
1.1.7*酒類企業(yè)宜監(jiān)視、測量和分析這些過程,以實現(xiàn)策劃的結果,并持續(xù)改進。
1.2食品質量安全方針
初級要求
1.2.1酒類企業(yè)應有明確的、形成文件的食品質量安全方針,以作為質量安全目標建立的框架。
1.2.2所有監(jiān)督人員和關鍵崗位員工應理解食品質量安全方針,并遵照執(zhí)行。
1.2.3酒類企業(yè)應在對食品安全有重要影響的部門和崗位建立相應的食品質量安全目標。
高級要求
1.2.4酒類企業(yè)的食品質量安全目標應可測量,并有時限性規(guī)定。
1.2.5酒類企業(yè)應在內部執(zhí)行食品質量安全目標,并定期評審。
1.2.6*全體員工宜充分了解食品質量安全方針。
1.3食品質量安全手冊
初級要求
1.3.1食品質量安全手冊應包含食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所覆蓋的范圍,并描述其參考的文獻。
1.3.2食品質量安全手冊所規(guī)定的要求應充分得以執(zhí)行。
高級要求
1.3.3食品質量安全手冊應包括刪減的內容和理由。刪減的內容只限于對本規(guī)則第5章的內容;所刪減的內容不影響組織提供合格產品的責任。否則,不可以聲稱符合本規(guī)則的要求。
1.3.4相關人員應能隨時獲取食品質量安全手冊。
1.4文件要求
1.4.1文件控制
初級要求
1.4.1.1食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所要求的文件,包括程序、作業(yè)指導書和產品規(guī)范應受控;記錄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文件,也應受控。
1.4.1.2相關文件在使用前應得到審批。
高級要求
1.4.1.3應建立并實施文件控制程序,其中應規(guī)定文件的發(fā)布、檢查和批準的要求,以及文件作廢和更新的處置,并予以執(zhí)行。
1.4.1.4應建立程序文件,以確定識別、保存和保護文件所需的控制方法。
1.4.1.5應記錄文件更改的原因。
1.4.1.6確保外來文件得到識別,并控制其分發(fā)。
1.4.2 程序文件
初級要求
1.4.2.1酒類企業(yè)應編制和實施程序文件和(或)作業(yè)指導書,并遵照執(zhí)行;這些文件應包括對產品安全、合法性及質量有影響的所有過程。
高級要求
1.4.2.2程序文件應保持清晰、易于識別,以便能正確應用;在使用處應有適宜的版本。
1.4.3 記錄管理
初級要求
1.4.3.1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程序,以規(guī)定對產品安全性、合法性及質量有影響的記錄的進行標識、儲存、保護、檢索和處理,并規(guī)定保存期限。
1.4.3.2記錄應保持清晰,并能夠識別和檢索。
高級要求
1.4.3.3生產和檢驗的記錄的保存期限應符合法律和客戶要求。
1.4.3.4記錄應易于識別和檢索。
2 管理職責 2.1管理承諾
初級要求
2.1.1酒類企業(yè)的最高管理者應承諾建立、實施和改進其食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 2.1.2酒類企業(yè)的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建立和保持食品質量安全目標。 2.2 顧客為關注焦點 初級要求 2.2.1酒類企業(yè)應識別顧客的需求和期望。 高級要求 2.2.2酒類企業(yè)應建立評價顧客滿意度的方法。 2.3組織結構和管理權限
初級要求
2.3.1酒類企業(yè)應明確規(guī)定擔任產品安全性﹑合法性及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員工的職責權限。
2.3.2應編制組織結構圖。
高級要求
2.3.3酒類企業(yè)應有詳細的崗位職責說明,以及在關鍵崗位員工缺席時的替代安排。
2.3.4酒類企業(yè)宜確保全體員工清楚了解各自的職責。
2.4管理評審
初級要求
2.4.1酒類企業(yè)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食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
2.4.2應保持所有管理評審記錄。
高級要求
2.4.3應與相關員工溝通管理評審后所做出的決定和措施,評審輸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l 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
l 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
l 資源需求。
2.4.4*管理評審過程宜包括(但不限于)對以下信息的評價:
l 食品安全方針;
l 食品安全目標;
l 檢查結果;
l 顧客反饋;
l 過程的業(yè)績和產品的符合性;
l 糾正措施的狀況;
l 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l 經策劃的可能影響食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變更;
l HACCP計劃的驗證;
l 改進的建議。
3 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 3.1 HACCP小組 高級要求
3.1.1應指定HACCP小組組長或任命的代表,并應在小組內部明確其職責和權限。
3.1.2酒類企業(yè)應組建HACCP小組,并規(guī)定組員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和權限。
3.1.3 HACCP小組的主要成員應具備理解HACCP原理和其應用的能力,必要時應提供適當?shù)呐嘤柡途邆浣涷灐?/SPAN>
3.1.4如不具備上述專業(yè)知識時,應能從其他途徑獲得專家的意見。但并不免除酒類企業(yè)應承擔的體系日常運行和保持的責任。
3.1.5*HACCP小組宜由多專業(yè)人員組成。
3.2危害分析的預備步驟
初級要求
3.2.1酒類企業(yè)應制定流程圖。
3.2.2應對與食品安全有關的產品特性進行描述,包括:
l 產品名稱;
l 成分;
l 包裝;
l 保質期;
l 儲存條件。
高級要求
3.2.3酒類企業(yè)應按產品(包括現(xiàn)有產品及新產品)、生產線或加工地點來界定危害分析的范圍。
3.2.4危害分析應包括法規(guī)的要求及與顧客達成一致的食品安全要求。
3.2.5產品描述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l 物理/化學特性(包括PH值等);
l 加工方式(熱處理等);
l 分銷方法。
3.2.6酒類企業(yè)應考慮消費者對產品的預期用途,并進行描述。
3.2.7流程圖應包括對有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出現(xiàn)、增加或引入的所有過程。當HACCP應用于特定操作時,應對該特定操作的前后工序予以考慮。
3.2.8應指定有能力的人按照流程圖對工序進行充分的驗證。
3.2.9 *宜定期地評審危害分析。
3.2.10*危害分析宜包括對過敏源要求。
3.2.11*預期用途宜考慮易感人群和消費方式,如:團體進餐情況。
3.2.12*除流程圖外,還包括廠區(qū)平面圖、捕鼠圖、人流、物流、水流和氣流圖。
3.3 HACC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 3.3.1進行危害分析
高級要求
3.3.1.1酒類企業(yè)應列出與各步驟有關的所有潛在的物理性、化學性和生物性危害,進行危害分析。
3.3.1.2*危害分析宜包括對危害的識別和評價過程。
3.3.1.3*應為HACCP計劃進行基于風險評估的危害分析,確定哪些危害具有如下特性,即:在食品安全生產方面,將它們消除或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是必不可少的。
危害分析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個方面:
l 危害產生的可能性和影響健康的嚴重性;
l 危害存在的定量和(或)定性評價;
l 相關微生物的存活或增殖;
l 產品中毒素、化學或物理因子的產生和持久性。
3.3.2 確定關鍵控制點 (CCP) 高級要求
3.3.2.1確定HACCP體系中的關鍵控制點時,應考慮邏輯推理方法的應用(判斷樹)、法規(guī)要求、客戶要求。
3.3.2.2*確定關鍵控制點時,宜考慮危害產生的可能性和影響健康的嚴重性、控制措施對確定危害的影響程度、以及顧客反饋(包括客戶投訴)。
3.3.2.3*宜定期驗證關鍵控制點對確定危害的控制能力。
3.3.3 確定關鍵控制點(CCP)的關鍵限值高級要求
3.3.3.1應對每個關鍵控制點設定關鍵限值。關鍵限值應具體、可測量及(尤其在體系通過外部專有經驗獲得時)具有操作性。
3.3.3.2*關鍵限值確定的依據(jù)宜作為記錄來保存,并定期對關鍵限值進行確認。
3.3.4 關鍵控制點(CCP)的監(jiān)控體系
高級要求
3.3.4.1對每個關鍵控制點建立并實施特定的監(jiān)控程序;監(jiān)控方法應能夠監(jiān)測關鍵控制點是否失控。
3.3.4.2關鍵控制點的監(jiān)控程序應快速完成。
3.3.4.3從監(jiān)測中獲得的數(shù)據(jù)應由指定的、有技術的和有權執(zhí)行糾偏行動的人員來評估。
3.3.4.4與監(jiān)控關鍵控制點有關的所有記錄和文件應由具有相關知識和權限的指定人員簽字。
3.3.4.5當非連續(xù)監(jiān)控時,宜合理地確定監(jiān)控頻率,以保證關鍵控制點處于受控狀態(tài)。確定的監(jiān)控頻率的證據(jù)宜作為記錄予以保持。
3.3.5 糾正措施
高級要求
3.3.5.1應對每個關鍵控制點制定特定的糾正措施,以使偏離恢復受控。
3.3.5.2糾正措施還應包括對受影響產品的評價和合理的處置。
3.3.5.3*宜查找導致偏離的原因,并將其作為HACCP體系改進的輸入信息予以記錄。
3.3.6驗證與確認
高級要求
3.3.6.1應建立并實施程序,以確定HACCP體系的有效性。驗證應包括(但不限于):
l HACCP體系和記錄的評審;
l 偏離期間產品處置的評審;
l 證實關鍵控制點處于受控狀態(tài)。
3.3.6.2驗證的頻率應確保HACCP體系有效。
3.3.6.3在體系建立之初和影響體系要素的條件發(fā)生變化時,應對HACCP體系的各要素(包括:關鍵控制點和關鍵限值)進行確認。
3.3.7文件記錄
高級要求
3.7.1所有對HACCP體系相關的記錄和文件都應有效、準確地保持。
3.7.2適宜時,HACCP體系的變化應整合到文件和記錄中。 4 資源管理
4.1總要求
初級要求:酒類企業(yè)應確定并提供充足的資源以滿足食品安全、合法性和顧客的要求。
4.2人力資源
4.2.1培訓
初級要求
4.2.1.1酒類企業(yè)應為其活動影響到產品安全、合法性和質量的所有人員,包括臨時人員和合同方,提供適宜的培訓。
4.2.1.2應保留適當?shù)呐嘤栍涗洝?/SPAN>
高級要求
4.2.1.3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培訓程序,包括合適于不同崗位的培訓計劃。程序應得以充分實施。
4.2.1.4對產品安全和質量至關重要人員的能力應通過適當?shù)慕逃、培訓和技能經驗來證實。
4.2.1.5應定期評審培訓程序的有效性。
4.2.1.6應對新員工進行適當?shù)谋O(jiān)督。
4.2.1.7*必要時,宜調整培訓內容、方法和培訓教師的技巧。
4.2.2健康檢查
初級要求
4.2.2.1酒類企業(yè)應確保其活動對產品安全、合法性和質量至關重要的員工,包括臨時人員,僅在初次和例行體檢合格后方能在生產線上工作。
高級要求
4.2.2.2在來訪者和合同方聲明其無傳染性疾病前,不允許其進入原料、制備、加工、包裝和存儲區(qū)域。
4.2.2.3*應建立并實施報告程序,以確保所有其身體健康未滿足食品安全要求的相關員工及時通報其狀況。
4.3 基礎設施及工作環(huán)境
4.3.1位置、場所和地面
初級要求
4.3.1.1酒類企業(yè)應考慮不良因素對新廠廠區(qū)或倉庫,以及產品可能造成的危害,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以避免對產品造成污染。
4.3.1.2.應明確界定工廠的邊界。
4.3.1.3應采取適宜的保安措施。
高級要求
4.3.1.4若廠區(qū)的自然排水不充分,應設立人工排水系統(tǒng)。
4.3.1.5應采取適宜的措施,控制廠區(qū)內可能對產品造成潛在危害的風險,如:垃圾場所、燃料區(qū)等不應在生產車間的上風向。
4.3.1.6應定期檢查工廠環(huán)境設施(包括生產區(qū)、非生產區(qū)及周圍地面),并保持記錄。
4.3.1.7*在加工車間的外墻宜有足夠距離的無植被區(qū)。宜監(jiān)視和維護覆蓋草坪和植被的廠區(qū)環(huán)境。
4.3.2生產布局和產品流程
初級要求
4.3.2.1酒類企業(yè)應適宜地設計從入料口到出料口的生產流程,以避免產品受到交叉污染。
4.3.2.2生產應按照工藝流程的順序,以避免任何潛在的物理性、化學性或生物性的污染。 4.3.2.3應有足夠的工作和儲藏空間,以確保操作能在安全、衛(wèi)生的環(huán)境中進行。
4.3.2.4應確,F(xiàn)場檢驗設施不能對產品的安全構成危害。
4.3.2.5不能共存的物料,應以適當?shù)姆绞酱娣旁谶m宜的條件下,以防止交叉污染的發(fā)生。
4.3.2.6需要時,應配備專用的冷藏庫。
高級要求
4.3.2.7工藝流程應避免出現(xiàn)折返。 4.3.2.8應在布局設計時,考慮人流、物流(廢棄物、原料、包裝、半成品和成品)的分開。
4.3.3設備
初級要求
4.3.3.1設備的材質和設計應避免對產品造成污染,并便于清潔。
高級要求
4.3.3.2設備應安裝在適當?shù)奈恢茫员闱鍧嵑途S護。
4.3.3.3應識別并經常評價對產品安全和質量有影響的設備。
4.3.4員工設施
初級要求
4.3.4.1當對員工的穿著有特定要求時,在進入生產、包裝區(qū)域前(在適用時,應包括進入倉儲區(qū)域),應為所有員工提供更衣設施。
4.3.4.2洗手設施應與員工的數(shù)量相適宜。
4.3.4.3衛(wèi)生間的門和窗不能直接朝向生產、包裝和儲存區(qū)域;衛(wèi)生間的門應保持關閉狀態(tài)。
4.3.4.4在為員工提供配餐和住宿設施時,應有適當控制措施以減少相關活動對產品的污染。
高級要求
4.3.4.5應為來訪者或分包方提供單獨的更衣設施。
4.3.4.6應提供充足的更衣室,其中個人衣物應和工作服分開存放。
4.3.4.7衛(wèi)生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馬桶應為水沖式,其數(shù)量應與員工數(shù)量相適宜。
4.3.4.8更衣設施應設置在直接進入生產區(qū)的地方。
4.3.4.9*吸煙區(qū)宜設立在生產區(qū)之外;只能在指定的區(qū)域吸煙。
4.3.4.10*宜為員工提供休息和飲水的場所,并避免對產品造成的污染。
4.3.5墻壁
初級要求
4.3.5.1墻壁的設計、建造、裝修和維護應能防止污垢累積,以減少冷凝物的產生和霉菌的滋生并便于清潔。
高級要求
4.3.5.2墻角與地面的連結處和拐角處應為弧型。
4.3.6地面
初級要求
4.3.6.1地面的設計應滿足加工的要求;地面應采用無毒的防滲透材料,并能適應不同的清潔用品和不同的清潔方式,且維護良好。
4.3.6.2應防止來自實驗室的污水對產品造成的污染。
高級要求
4.3.6.3來自高風險區(qū)污水的排放口應充分遮蔽。
4.3.6.4生產區(qū)的地面應有足夠的坡度,以利于水流入適當?shù)呐潘到y(tǒng)。
4.3.6.5*機器設備安裝和排水系統(tǒng)的設計宜考慮排出或溢出的水能直接進入排水系統(tǒng),而不是流到地面。
4.3.7天花板和頂上裝置
初級要求
4.3.7.1天花板和頂上裝置的設計、建造、裝修和維護應能防止污垢累積,以減少冷凝物的產生和霉菌的滋生,并便于清潔。
高級要求
4.3.7.2當使用吊頂時,應留有足夠空間,以易于清潔、維護和檢查蟲害。
4.3.8窗戶
初級要求
4.3.8.1當窗戶用來通風時,應安裝適宜的紗窗來防止蟲害的侵入。
高級要求
4.3.8.2所有生產和包裝區(qū)域的玻璃窗戶應采取適宜的防護措施,以防止其破碎時對產品造成污染。 4.3.8.3宜避免使用玻璃窗。
4.3.9門
初級要求
4.3.9.1當通往原料處理、加工、包裝和儲存區(qū)域的門敞開時,應采取適當?shù)拇胧┮苑乐瓜x害侵入。這些區(qū)域的門在關閉時應保證嚴密或充足的防護。
高級要求
4.3.9.2門檻宜盡量不使用木質或其他類似的材料。
4.3.10照明
初級要求
4.3.10.1工作區(qū)域應提供充足的采光或照明。
4.3.10.2所有生產區(qū)域內的燈具(包括滅蠅燈)應安裝塑料防爆散射燈罩或套管裝置。對那些不適宜使用塑料罩的高溫照明燈應使用金屬網罩。
高級要求
4.3.10.3當無法采取措施控制照明設施可能造成的玻璃污染時,應建立并實施玻璃管制程序。
4.3.10.4*車間如使用滅蠅燈和紫外燈時,宜采用防爆式燈管。
4.3.11空調和通風系統(tǒng)
初級要求
4.3.11.1原料、產品存儲和加工區(qū)域應通風良好。
4.3.11.2當操作環(huán)境要求使用紗窗或安裝過濾裝置時,對相應的設備應有適宜的維護保養(yǎng)措施。
4.3.11.3需要時,應控制生產環(huán)境中的粉塵排放量。
高級要求
4.3.11.4在干粉處理區(qū),應安裝除塵裝置。
5 產品實現(xiàn) 5.1合同評審
初級要求
5.1.1酒類企業(yè)應評審與產品有關的要求,并予以記錄。
高級要求
5.1.2評審應在與顧客簽訂合同之前進行,并應確保:
l 產品要求得到了充分的識別和規(guī)定;
l 酒類企業(yè)有能力滿足顧客對產品的要求
5.1.3若顧客提供的要求沒有形成文件,在接收顧客要求前應對顧客要求進行確認。若產品要求發(fā)生變更,組織應確保相關文件得到修改,并確保相關人員知道已變更的要求。
5.2產品設計與開發(fā)
初級要求
5.2.1適宜時,應進行試生產和測試,以驗證產品配方及制造過程能生產出安全合格的產品。
5.2.2產品保質期的確定應:
l 考慮產品的配方;
l 包裝方式;
l 加工環(huán)境;
l 儲存條件等。
高級要求
5.2.3產品設計開發(fā)過程和結果應形成文件。
5.2.4應確保留樣具有可追溯性;其保存條件應滿足最終使用或測試要求。
5.2.5*在產品設計階段,宜進行產品保質期的確認。
5.3產品規(guī)范
初級要求
5.3.1酒類企業(yè)應確保制定包括以下方面的產品要求:
l 原材料(包括包裝材料);
l 初級包裝材料及終產品包裝材料;
l 半成品(適當時)
l 成品;
l 分銷或服務。
5.3.2產品規(guī)范應充分、準確,并確保符合相關的安全及法律法規(guī)要求。
高級要求
5.3.3產品規(guī)范應定期評審及更新。
5.4原料采購控制
初級要求
5.4.1酒類企業(yè)應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要求和相應國家標準。
高級要求
5.4.2應制訂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原材料的供方的準則。
5.4.3評價結果及評價所引發(fā)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5.4.4應建立和實施檢驗或其他必要的活動,以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要求。
5.4.5*宜根據(jù)采購的產品對隨后的產品實現(xiàn)或最終產品的影響確定其產品供方及采購的產品控制的類型和程度。
5.4.6* 宜建立并實施書面的程序,用于酒類企業(yè)的原材料供方初始評審和持續(xù)評審,以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要求。
5.5操作過程控制
初級要求
5.5.1當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過程和(或)環(huán)境的物理和化學控制(包括溫度等)對產品安全、合法性及質量有至關重要的影響時,應進行充分地控制、監(jiān)視和記錄。
高級要求
5.5.2當選擇優(yōu)于微生物指標的物理和化學指標作為食品安全性、質量與合法性的控制參數(shù)時,應對這些參數(shù)和(或)環(huán)境進行監(jiān)視和記錄。
5.5.3*當溫度和(或)時間控制對產品安全、質量特性或合法性(例如:殺菌、冷卻、儲藏、運輸?shù)龋┯兄陵P重要的影響時,應使用連有適宜的失效報警系統(tǒng)的溫度和(或)時間記錄設備,以適當?shù)念l次監(jiān)視這些過程的狀態(tài)。 5.6 特殊處置要求
高級要求
5.6.1組織應建立特殊的處置程序以使產品安全、合法性及質量得到保持,并保持有關的記錄。
5.7產品包裝
初級要求
5.7.1產品包裝應符合相關的食品安全法規(guī),并符合產品的預期用途;儲運條件應與包裝的要求相適宜。 5.7.2內外包裝材料應分開存放。
高級要求
5.7.3應建立并實施程序以確定產品包裝符合規(guī)范。 5.7.4 所有轉基因產品或含轉基因成分的產品應當正確的標識。
5.7.5任何包裝材料包括未用完的包裝材料在送抵倉庫前應得到有效防護。
5.8倉儲
初級要求 5.8.1應建立并實施程序以確保產品和物料通過標識和(或)接收單來達到先進先出的原則或按照客戶要求執(zhí)行,以確保其在保質期內使用。 5.8.2如需露天儲存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5.8.3應建立適應不同產品特征需要的儲藏庫。 5.8.4宜盡量避免露天存放物料。
5.9產品分析
初級要求
5.9.1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適宜的程序、設施、儀器及標準,實施與產品安全、合法性及質量至關重要的分析(至少按照國家標準要求的指標),必要時可分包。
5.9.2從事分析工作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和(或)接受過培訓,并能勝任所承擔的分析工作。
5.9.3應定期進行內部感官品評。
高級要求
5.9.4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程序確保測試結果的可靠性。
5.9.5*若進行以產品安全或合法性至關重要的確認分析時,宜由認可的第三方實驗室進行。
5.9.6*測試結果宜進行定期評估;如果評估認為有食品安全風險存在,宜立即停止產品放行。
5.10 產品放行
初級要求
5.10.1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和實施合適的產品放行程序,以確保任何未滿足規(guī)定要求
的產品不得放行。
5.10.2酒類企業(yè)應確保所有產品僅在獲得授權的人批準后才能放行。
5.11運輸
初級要求
5.11.1酒類企業(yè)應確保所有用于運輸原料(包括包裝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車輛要與其用途相適應,在運輸含氣酒類時,應考慮相應安全保護措施,并保持良好運行和清潔狀態(tài)。
5.11.2當使用分包的冷藏車時,應在合同中約定符合產品的溫度和相關安全性要求。
高級要求
5.11.3應對出貨貨車的裝載、清洗消毒、安全保護措施檢查并記錄。 5.11.4如運送的貨物受天氣影響而易受到損壞時,應在有遮蓋的月臺上裝卸貨物。
5.11.5*宜建立并實施車輛拋錨情況下的處理程序,以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合法性和質量,并對駕駛員進行相關的培訓。
5.11.6*宜按照維護和清潔程序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
5.12可追溯性
5.12.1總體要求
初級要求
5.12.1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必要的可追溯程序,并保持記錄,以確保成品得以追溯。
高級要求
5.12.2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可追溯系統(tǒng),使該系統(tǒng)能夠辨別產品批次和與原材料、內外包裝材料的批號、加工和分銷記錄的關系。
5.12.3應有充足的產品留樣時間(考慮保質期的要求),以備追溯。
5.12.4宜保持任何返工可追溯。
5.12.5*追溯系統(tǒng)宜定期進行演練,以確保由原材料至成品都具有可追溯性。
6.運行控制
6.1個人衛(wèi)生
初級要求
6.1.1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和實施書面的個人衛(wèi)生規(guī)定。
6.1.2生產員工的指甲應符合食品衛(wèi)生和質量的要求,保持干凈,不能留長指甲。
6.1.3生產員工不應佩帶手表和首飾,以及假指甲。
6.1.4生產員工不應使用香水,不能化濃妝。
6.1.5應確保生產員工按規(guī)定的頻率洗手和消毒。
6.1.6員工不應在生產場所吸煙、吃零食和串崗。
6.1.7皮膚上有傷口或(和)破損處的員工,經適當包扎后,佩戴符合要求的手套后方可參加工作。
6.1.8應確保生產員工在進入衛(wèi)生間前換下工作服,并確保在滿足衛(wèi)生規(guī)定后方可重新進入生產區(qū)。
高級要求
6.1.9酒類企業(yè)應視產品受污染的風險程度,制訂書面的對外來人員的衛(wèi)生規(guī)定。
6.1.10*皮膚上有傷口或(和)破損處的員工不宜參加工作。
6.1.11*宜定期驗證手清潔程序的有效性。
6.2工作服
初級要求
6.2.1應提供適當?shù)墓ぷ鞣o所有員工。
6.2.2工作服應定期清洗,必要時還應消毒。
高級要求
6.2.3應提供適當?shù)墓ぷ鞣o外來人員。
6.2.4人員履行特定的規(guī)定后,方可進入高風險操作區(qū)。
6.2.5*當工作服由分包洗衣房進行洗滌消毒時,宜進行有效控制。
6.3維修保養(yǎng)
初級要求
6.3.1酒類企業(yè)應確保對所有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
6.3.2在維修時,應確保不影響產品的安全性或合法性。
6.3.3清潔或更換照明設施和玻璃時,應把產品受到危害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程度。
高級要求
6.3.4對產品安全性和質量有關鍵作用的所有設備,酒類企業(yè)應制定維修和保養(yǎng)計劃。
6.3.5來自外部的維護人員和工程師應了解和遵守酒類企業(yè)的衛(wèi)生標準。
6.3.6*宜建立并實施與設備維修和保養(yǎng)有關的食品安全書面程序,并保持記錄。例如:設備維護后通知生產和消毒人員;維護后對零件和工具核對的工作程序。
6.4水質要求
初級要求
6.4.1清潔或生產的加工用水至少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標準。適當時,還應根據(jù)使用的用途及產品特性進行適當?shù)乃幚怼?/SPAN>
6.4.2對直接與產品接觸的水、蒸汽或冰的質量應按照法規(guī)要求進行定期檢測。
6.4.3酒類企業(yè)應定期對直接與產品接觸的水、蒸汽或冰的質量進行內部監(jiān)測,以防止對產品安全造成威脅。
6.4.4生產用水的存放和供應設施不應對水的質量造成危害。
6.5清潔衛(wèi)生
初級要求
6.5.1酒類企業(yè)應制訂書面的清潔和消毒規(guī)定,并予以實施,以確保產品在安全
的條件下進行生產。
6.5.2清潔劑和消毒劑的使用應符合法規(guī)要求,并與其用途相適宜。
6.5.3應對負責清潔和消毒工作的員工進行適宜的培訓。
6.5.4需要時,應有消毒過程,以有效地控制微生物污染風險。
6.5.5應制訂和實施清潔計劃。計劃中應明確需清潔的區(qū)域、場所和設備及清潔劑和消毒劑的使用程序和種類,此外,清潔的頻次和責任人也應明確。
6.5.6清潔劑及消毒劑的濃度、種類和使用方法應符合消毒程序中規(guī)定。
6.5.7*消毒過程宜包括對空氣的凈化。
6.5.8*驗證并記錄清潔及消毒程序的有效性;如有效性不能得到滿足,宜采取糾正措施。
6.6隔離要求
初級要求
6.6.1應防止原材料、包裝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間的交叉污染。
6.6.2適宜時,應有效地隔離高低風險加工區(qū)域,將產品發(fā)生交叉污染的風險降至最低程度。
清洗器具的設施及一般清潔設施的區(qū)域應與生產活動相分開。
6.7廢棄物和廢棄物的處理
初級要求
6.7.1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適當?shù)拇胧,以減少廢棄物在加工區(qū)的堆積。
6.7.2生產區(qū)域內部和外部應設置垃圾桶,并清楚地標識和定期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高級要求
6.7.3廢棄物的處置要符合相關法規(guī)的要求。
6.7.4應使用加蓋的垃圾桶,并應定期清除垃圾,以防止蟲害的滋生。
6.7.5*當廢棄物由分包方來負責處理時,宜進行有效控制。
6.8蟲害控制
初級要求
6.8.1酒類企業(yè)應有效地控制蟲害。
6.8.2工廠內對實施蟲害控制人員應予以適當?shù)呐嘤枺慌嘤柕挠涗洃璞3帧?/SPAN>
6.8.3排水口應有合理的設計,并應安裝柵欄或閘門以防止蟲害的進入。
6.8.4原料、包裝材料和成品要妥善儲存以減少蟲害侵入的風險。
6.8.5應對防蟲措施的結果進行記錄。 高級要求
6.8.6應建立蟲害控制計劃,并形成文件。
6.8.7應對蟲害控制計劃進行評估,并隨實際情況而更新。
6.8.8應定期檢查建筑物的內部和外部環(huán)境,以檢驗害蟲控制的有效性。
6.8.9應對原料的接收進行徹底的檢查,以避免蟲害的引入。
6.8.10*宜由有資質的服務公司來進行蟲害控制。
6.8.11*滅蠅燈和(或)誘捕器的設置宜和控制布局圖一致。
6.9物理性和化學性物品污染風險的控制
初級要求
6.9.1應采取適當?shù)拇胧﹣砜刂飘a品的物理性或化學性污染的風險。
6.9.2應采取適當?shù)脑O施并按相關的法規(guī)來控制化學品的存儲。
6.9.3篩子和過濾網應保持清潔并定期進行檢查,必要時進行更換,避免污染產品。
高級要求
6.9.4應控制源于操作區(qū)域上方的潛在污染風險,定期檢查并記錄。
6.9.5應控制生產區(qū)內的刀具數(shù)量;任何刀具的損壞或缺失應立即報告。
6.9.6*適宜時,在處理裸裝產品的加工區(qū)域應禁止竹木制品的使用。
6.9.7*所有在原料處理、制備、加工、包裝和存儲區(qū)域的玻璃和類似物品宜登記
在冊,并列出所在區(qū)域,定期檢查。檢查頻率取決于風險分析的結果。
6.10金屬探測與異物探測的控制
高級要求
6.10.1酒類企業(yè)應在危害分析的基礎上,確定異物控制是否作為關鍵控制點,以評估是否需使用金屬或其它異物探測設備。
6.10.2若需使用金屬或異物探測器時,應建立關鍵限值。對檢測到金屬或異物的產品應明確隔離和處理的措施。
6.10.3金屬和其他異物探測器應定期監(jiān)視和測試。應建立并實施設備失靈時應采取的程序。
6.11事故管理
初級要求
6.11.1酒類企業(yè)應記錄發(fā)生的事故,并予以防范。
高級要求
6.11.2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事故管理程序,以確保能控制所有潛在的產品質量、安全和合法性方面的風險。
6.11.3酒類企業(yè)應向相關工作人員發(fā)出書面指導,說明可能構成“事故”的情況,同時建立書面事故報告程序。
6.11.4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一套程序,一旦事故發(fā)生后,可及時通知已收到可能不安全和非法產品的客戶。
6.11.5*如有可能,應配置備用的供電設備。
6.11.6*危機管理程序可包括:提名危機小組、聯(lián)系名單、必要時的司法商議、可獲得性、客戶信息、產品回收和(或)召回、溝通計劃和消費者信息。
6.12不合格品控制
初級要求 6.12.1酒類企業(yè)應確保明確地識別、標識和隔離所有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產品。 6.12.2應建立并實施明確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包括:退貨、讓步接受、或考慮改為其它用途;所有獲得授權的員工應清楚地了解這些程序。 6.12.3應采取糾正措施以避免不符合情況再次發(fā)生,并保存所采取措施的相關書面證據(jù)。
6.12.4所有不合格品應按問題的性質和(或)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處理。
6.12.5應由授權的人做出扣留決定。
6.13產品召回和撤回
初級要求
6.13.1酒類企業(yè)應有能力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產品召回和撤回。
6.13.2當產品發(fā)生召回時,應盡快通知相關方,降低危害的擴散程度。
高級要求
6.13.3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并實施產品召回程序,以確保能控制所有潛在的產品質量、安全和合法性方面的風險。
6.13.4*產品召回程序宜易于操作,涵蓋產品質量和安全有關的因素,如存放和處置。
6.13.5*程序宜進行定期演練,確保其有效運行。
6.13.6*有關程序宜經常進行評審,如必要,宜進行修改以確保適宜。
7.監(jiān)視、驗證和改進
7.1設備和過程的確認
初級要求
7.1.1應建立并實施程序確保當設備失效或過程偏離時,產品滿足安全狀態(tài)才能放行。
高級要求
7.1.2酒類企業(yè)應建立和實施驗證程序,以確保所采用的過程和設備能夠穩(wěn)定地生產安全、符合法規(guī)的產品,并符合期望的質量特性。
7.1.3適用時,酒類企業(yè)應識別過程與設備——包括產品配方、加工方法、設備或包裝方式的變化,以及人員的變化,以重新確認過程參數(shù),這些過程參數(shù)確保產品的安全、合法和質量。
7.2 監(jiān)測設備和方法的控制
初級要求
7.2.1酒類企業(yè)應確定對產品安全、合法性與質量起關鍵作用的測量設備。所確定的測量設備應能對照溯源到國家標準的測量標準校準。
7.2.2應按照校準的要求,校準后對法定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狀態(tài)進行識別。
7.2.3校準和檢定的結果應作為記錄予以保存。
7.2.4應防止非授權人員調整法定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應防止法定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在搬運、維護和貯存期間的腐蝕、損壞或誤用。
高級要求
7.2.5酒類企業(yè)應對法定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按規(guī)定的周期或在使用前進行檢定或校準,以確保精度符合約定的參數(shù)。
7.2.6應有程序,防止當監(jiān)視與測量設備超出限值時受影響的不合格品的放行。
7.2.7當發(fā)現(xiàn)法定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沒有按照規(guī)定的限值操作時,應按程序規(guī)定采取措施。
7.2.8*當不存在上述標準時,酒類企業(yè)宜記錄校準或檢定的依據(jù)。
7.3投訴處理
初級要求
7.3.1酒類企業(yè)應建立管理顧客投訴的有效系統(tǒng)。
7.3.2酒類企業(yè)應針對投訴采取相應的措施,并予以記錄。
高級要求
7.3.3應針對問題的嚴重性和發(fā)生的頻次,采取及時有效的行動。
7.3.4*投訴信息宜用于改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以避免投訴再次發(fā)生。
7.4內部檢查
初級要求
7.4.1酒類企業(yè)應定期進行內部檢查,以確保體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適宜性。
7.4.2內部檢查工作應由勝任的人員進行,檢查人員需獨立于被檢查區(qū)域(部門)。
7.4.3應將檢查結果通知被檢查區(qū)域(部門)與負責人,糾正措施和時間期限應達成一致。
7.4.4應保持所有計劃內的相關內部檢查以及糾正措施的相關記錄。糾正措施的有效性應予以驗證。
高級要求
7.4.5*內部檢查的范圍和頻率應按有關活動的風險程度制定。
7.4.6*應監(jiān)視檢查的結果,以確保實現(xiàn)預期的目標。
7.5糾正措施
初級要求
7.5.1酒類企業(yè)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以防止不符合再次發(fā)生。
7.5.2與產品安全、合法性及質量相關的糾正措施計劃(如:完成的時間、負責人等信息),應獲得相關區(qū)域負責人員的同意。
7.5.3有關糾正措施的職責與權限應在文件中予以規(guī)定。
高級要求
7.5.4應驗證所有糾正措施,以確保其有效性。
7.5.5*宜驗證糾正措施,其結果應確保系統(tǒng)不斷改善。
7.5.6*宜建立機制,分析與產品的安全性、合法性和質量有關的不符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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