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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員及專家:
國家標準制定項目《汽車晝間行駛燈》、國家標準修訂項目《機動車回復反射器》、《摩托車光信號裝置配光性能》和《兩輪摩托車及輕便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guī)定》的標準征求意見稿已完成。另外,在國家標準清理整頓時,專家對《兩輪摩托車及輕便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guī)定》提出建議:考慮到標準的完整性和以后修訂的方便,宜將標準名稱改為“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安裝規(guī)定”,且將標準分為三部分,即第一部分:兩輪摩托車,第二部分:兩輪輕便摩托車,增加制定內容第三部分:三輪摩托車,F第三部分內容已形成征求意見稿,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正在修訂當中。
現將四項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和標準編制說明在網上公示,向各有關單位和專家廣泛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05年9月30日。
聯系人:王華 電話:021-69502130
傳真:021-69502063 電子郵件:huaw@smvic.com.cn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qū)安亭鎮(zhèn)于田南路68號 郵編:201805
附件1: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晝間行駛燈配光性能》編制說明
附件2: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晝間行駛燈配光性能》征求意見稿
附件3:強制性國家標準《機動車回復反射器》編制說明
附件4:強制性國家標準《機動車回復反射器》征求意見稿
附件5:強制性國家標準《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guī)定第3部分:三輪摩托車》編制說明
附件6:強制性國家標準《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guī)定第3部分:三輪摩托車》征求意見稿
附件7:強制性國家標準《摩托車光信號裝置配光性能》編制說明
附件8:強制性國家標準《摩托車光信號裝置配光性能》征求意見稿
附件9:征求意見稿回函意見表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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