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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I/PMMIB155.1標準委員會已經(jīng)完成了ANSI/PMMIB155.1安全標準的修定。這份新的草案標準可在進行機械風險評估時被用于確保機械達到一個可接受的風險程度。在過去的兩年里,委員會召開了一系列會議,并將原來的包裝機械安全標準與ISO機械安全ISO標準中的3A程度進行了對應協(xié)調(diào)。其中包括ISO14121風險評估標準;ISO12100機械安全———基本概念,設計總體原則———第一部分:基本術(shù)語、方法機械安全;基本概念設計總體原則———第二部分:技術(shù)原理和參數(shù)。
在這份標準里還有一些其他重要的變動,如供應商也要對符合標準負責,而不僅僅只要機械制造商符合標準。供應商的定義如下:
供應商:提供設備或服務的個人、公司、合伙企業(yè),其他的法律實體或商業(yè)形式。供應商可以是制造商、制造代理商、代表或經(jīng)銷商、中間商、機械安裝商、設備改造商、設備重建商、整線成套設備提供商。當設備或服務的使用者提供以上任何一種設備或服務,那么該使用者就被視為供應商。
在這份標準里還涵蓋使用者的責任。例如:
安全保證:供應商和使用者在其相應工作范圍內(nèi)要確保提供、安裝必須的安全措施,并且是行之有效的。使用者要確定這些安全措施得以適當?shù)厥褂煤途S護。
操作和維護:使用者要確保在包裝機械的操作和維護期間,其風險度維持在一個可接受的水平。使用者要在制定出來的操作標準限制內(nèi)進行包裝機械的操作和維護,并且遵守供應商提供的操作和維修要求。
使用者要建立并遵循定期常規(guī)的檢查和維修,以確保所有的零件、輔助機械和安全措施都處于安全操作的狀態(tài)下,并且根據(jù)供應商提供的操作和維修信息已經(jīng)進行過調(diào)整和維修。
如果使用者想要偏離供應商提供的操作和維修信息或制定出來的操作限制,使用者應當向供應商和零件供應商請教,以及采用風險評估方法,使風險維持在一個可接受的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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