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近日制定關于兩輪機動車輛的標準包括安全要求
2007年6月5日,巴基斯坦制定關于兩輪機動車輛的標準。該標準規(guī)定了關于兩輪機動車輛(摩托車)的要求: (i) 要求、標識、標簽、取樣和合格標準; (ii) 只包括最高卸荷質量低于400千克,設計速度超過每小時40 公里,以及汽缸容量不超過150cc的摩托車; (iii) 包括安全要求和氣體污染物排放的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