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了飛來橫禍,對于受害者來說,除了肉體上的痛苦外,恐怕最難以承受的便是精神傷害,在這個時候,誰都希望能夠得到一個合理的賠償。但由于相關規(guī)定不具體、不明確,彈性比較大,對精神賠償?shù)臉藴屎茈y讓受害人滿意,精神賠償請求往往又變成一種附加在受害者身上的痛。
一腳踏空,跌下飛馳的火車
今年1月底,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罕見的旅客墜車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柳州鐵路局向原告胡家津賠償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3項共103萬多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為20萬元,與原告提出的120萬元相去甚遠,很難令失去三肢的傷者滿意。
這場意外事件發(fā)生在2005年4月23日。當晚7點,廣西柳州的胡家津和丈夫在湘西鳳凰旅游結束后,乘2011次列車回家。凌晨1時許,當胡家津從衛(wèi)生間返回臥鋪車廂的途中,突然一腳踏空,順著一塊松動的地板跌下了飛馳的火車。胡家津來不及做任何反應就掉下去了,“連吭聲的時間都沒有,馬上我就不省人事了。”
事情發(fā)生時大多數(shù)旅客已經(jīng)入睡,列車乘務員也渾然不覺,后來還是胡家津的丈夫李先生發(fā)現(xiàn)妻子失蹤了。于是到車廂里去尋找,沒有發(fā)現(xiàn),又請乘務員幫忙,也找不到。打胡家津的手機,也沒有回音。正在焦急之際,手機響了,“鐵路上的人用她的手機反打過來的,我才知道她掉下火車,手腳都斷了。”李先生說。
幸存的胡家津頭皮被掀翻了三分之二,血肉模糊。高速行駛的火車壓斷了她的整條左臂、左大腿和右小腿?恐鴼埓娴臄啾,用盡了最后一點力氣,她才翻出鐵軌,被隨后駛來的火車司機發(fā)現(xiàn),撿回了一條命。
精神損害撫慰金難撫身心創(chuàng)傷
由于傷勢嚴重,胡家津至今已做了7次手術,被鑒定為一級甲等殘疾。在一年多的治療期間,胡家津的身心備受煎熬,經(jīng)常感到生不如死。她說:“我真的是不想活了,根本沒有辦法走路,而且因為我不能動,翻身又翻不得,那種滋味真的是生不如死!
胡家津哭著對記者說:“我連自殺都做不到!用刀,沒辦法舉到脖子,想跳樓,翻不上欄桿……”記者看到,胡家津的手機、梳子都綁了一根三四十厘米的手柄,由于手不能往前伸,寫日記的本子也只能用下面半張紙,F(xiàn)在,胡家津吃飯、穿衣、洗澡、上廁所、睡覺、起床、梳頭、刷牙等一切生活都要人照顧,甚至連睡覺翻身都要人幫忙。
胡家津認為,鐵路部門將已報廢的“綠皮車”重新投入使用是導致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事后,負責列車運營的柳州鐵路局表示,愿意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并表示致歉。但雙方對于賠償金額一直分歧很大。2006年9月28日,胡家津將柳州鐵路局推上法庭,要求賠償醫(y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8項共計573.2157萬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120萬元。
2007年1月22日,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扣除柳州鐵路局已預付的30多萬醫(yī)療費用,被告柳州鐵路局需向原告胡家津支付賠償金88萬余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法院認為,精神損害撫慰金是結合當?shù)氐慕?jīng)濟發(fā)展情況和居民生活水平而定的。這與胡家津所要求的12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相去甚遠。胡家津對此不服,已經(jīng)提起上訴。
誤切卵巢,終生遺憾只值1.5萬元
兩年前,17歲的河南鄧州女孩雯雯被鄧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診斷為卵巢腫瘤。2004年7月6日下午,雯雯被推進手術室,做卵巢腫瘤摘除術。手術期間,醫(yī)生發(fā)現(xiàn)雯雯體內(nèi)的腫瘤是惡性的,必須進行子宮全切和雙側卵巢切除手術。
雯雯的母親李阿姨說:“人家說不切不行了,不切只能活3年。這時候我們想的是顧人命,想著不要那東西算了,我給人家簽了字,這才做了手術!
手術做完一周后,雯雯出了院,鄧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開的出院診斷是“卵巢癌”。為確定化療方案,雯雯的父親帶著病理切片先后到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和第三附屬醫(yī)院進行病理檢驗,結果大吃一驚,雯雯只是得了硬化性間質細胞瘤,是個良性的,不必要完全切除雙側卵巢。
醫(yī)生介紹,婦女如果沒有了卵巢,就不能分泌女性激素,就要靠外源性的激素來替代,一直到生理性的絕經(jīng)年齡,因此要長期吃藥,產(chǎn)生的副作用將危害到肝臟,以及加重腎臟的代謝負擔等。
2006年7月19日,鄧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醫(yī)療事故賠償案。法院認為,被告鄧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的行為已構成醫(yī)療事故,除了要承擔10萬余元的醫(yī)療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等各項費用外,還要向雯雯賠償精神損失費1.5萬余元。而這1.5萬余元,就是根據(jù)河南省2004年的城鎮(zhèn)居民消費水平和人均收入而定的,這與雯雯提出的15萬元的精神損失賠償相差了整整10倍。
雯雯的父親認為,這不符合實際情況,因為女兒的生殖器官全部被切除,將沒有后代,結婚、生育、家庭都會受到影響,“這個精神痛苦和損傷將是終身的!
記者采訪了解到,由于無法面對現(xiàn)實,原本活潑開朗的雯雯變得沉默寡言,終止了學業(yè),告別了父母,孤身一人在外打工;而另一起案件中的受害者胡家津因難以忍受傷殘的肢體所帶來的痛苦,已經(jīng)患上了嚴重的抑郁癥。在類似的事件中,受害者和他們的家人不僅要承受飛來橫禍帶來的傷害,還要忍受打官司所帶來的折磨,這顯然是與精神賠償撫慰傷者的初衷相背離的。
“我國對精神損害的賠償金額顯然偏低”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公民生命權、健康權、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等遭受侵害而請求精神損失賠償作了規(guī)定,但關于精神賠償?shù)慕痤~一直是這類案件中爭論的焦點。
許多法律界人士、專家、學者都認為,精神損害雖不能以金錢衡量,但撫慰受害人精神痛苦的物質條件是可以用金錢衡量和支付的;這種賠償不是以相當?shù)膬r值替換特定的損害,而是具有撫慰性,用以填補因損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
胡家津的代理律師、上海匯業(yè)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說,償付金額表現(xiàn)了侵權人對責任的承擔,它至少可以減輕受害人心靈和身體所遭受的損傷。他認為,我國對精神損害的賠償金額顯然是偏低的,它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造成了對受害人的撫慰和對侵權人的懲戒性都不夠,對國家倡導的人格權、人身權、人權的尊重保障不利。
據(jù)長期從事人身傷害案賠償工作的法律人士介紹,實際操作中,精神賠償?shù)闹饕罁?jù)有三點,一是致害人的過錯程度,二是受害人的受害程度,三是受訴法院所在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法院判決時往往只依據(jù)當?shù)鼐用竦钠骄钏,對受害人的傷殘程度和被告的賠付能力卻很少顧及。
另外,國外對精神賠償很細,指標都定得比較具體。而在我國,由于細則定得不具體,所以相關規(guī)定彈性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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