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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對輕型柴油車新車施行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控制標準。這是日前國家環(huán)?偩钟嘘P官員透露的消息。
這一新施行標準的推進完全符合2005年12月23日北京市發(fā)布的《關于北京市實施國家部分第三、四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公告》。該公告分階段列出了北京市車輛尾氣排放標準的施行推進時間表,即“2005年12月30日起,對除輕型柴油車以外的輕型汽車和重型汽車用發(fā)動機,實施國Ⅲ標準排放控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對輕型柴油車實施國家標準第四階段排放控制的要求!
按目前北京市環(huán)保部門的要求,柴油轎車無法上北京牌照。而此次新標準的實施,是否預示著北京市有可能對符合國IV排放的柴油轎車“網(wǎng)開一面”呢?就此問題,本報將繼續(xù)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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