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記者從國家郵政局獲悉,《快遞服務標準》通過廣泛向社會征求意見,已經征集了近700條意見,集中反映在服務時限、服務費用和賠償標準3個方面。
據了解,截至7月20日,包括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學校和研究機構、相關學會和協(xié)會等在內的600多家單位,共提出《快遞服務標準》的修改意見和建議近700條。
意見和建議反映較集中的主要有三類:
一是快遞服務時限。部分企業(yè)認為,原標準規(guī)定的“工作日”表述不夠準確,建議改為“小時”。此外,不少消費者提出,應該在基本標準之外增加個性化服務需求的內容。 二是快遞最低服務費用。對于最低服務費用的爭論比較激烈,有些企業(yè)認為價格應主要由市場進行調控,不應在標準中進行約定;而有些企業(yè)則認為在標準中應該進行約定,以防止不顧成本壓價的惡意競爭。同時,部分企業(yè)認為8元(同城)和12元(異地)的標準偏高,應該適當調低。 三是快遞服務賠償標準。對賠償標準的修改建議最多,部分企業(yè)認為包裹類快件的賠償標準過高,并建議增加單件最高的賠償限額;部分消費者認為對文件類快件進行兩倍運費的賠償標準偏低。
國家郵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社會各界對標準提出的意見非常具體,對于標準的進一步修改完善起到了重要參考作用。國家郵政局將對這些意見、建議進行整理、歸納和分析,研究提出《快遞服務標準》送審稿,交國家郵政局郵政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盡快發(fā)布實施。
據了解,國家郵政局正在積極推動組建中國快遞協(xié)會,而與《快遞服務標準》相配套的《快遞服務管理辦法》也在起草過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