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會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制定發(fā)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8月15日起實施。
具體修改內容有以下5方面:一是減少包裝層數,將月餅和粽子的包裝層數從最多不超過四層減少為最多不超過三層。
二是包裝成本受銷售價格制約。對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和粽子,將包裝成本占銷售價格的比例從20%調減為15%;對銷售價格100元以下的月餅和粽子,包裝成本占比保持20%不變。
三是增加禁用包材,要求包裝材料不得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四是新增混裝要求,嚴格混裝要求,規(guī)定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粽子不應與超過其價格的其他產品混裝。
五是單獨明確粽子、月餅的商品必要空間系數。將月餅的必要空間系數從12降低為7,相當于包裝體積縮減了42%;將粽子的必要空間系數從12降低為5,相當于包裝體積縮減了58%。
微信號“上海市場監(jiān)管”15日消息,上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指出,對于實施日期(2022年8月15日)前生產的月餅和粽子,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實施日期后生產的月餅和粽子,應嚴格執(zhí)行1號修改單內容。
此外,上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為月餅生產單位、消費者、監(jiān)管部門劃了“三根線”。一是為消費者筑防線,社會監(jiān)督更有力。倡導消費者購買減量包裝的商品,對懷疑有過度包裝的商品可通過使用“包裝有度”微信小程序進行初判,并撥打12315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堅決對“為華而不實包裝買單”說不。
二是為生產經營者設底線,減少污染和浪費。生產者要嚴格遵循強制性國家標準及第1號修改單的要求,堅決拒絕訂貨商的不合理要求,不生產過度包裝商品;銷售商要把好“進貨關”,在驗收時自覺抵制“過度包裝”商品;此外,對于線上銷售的電商平臺,也要加強對入駐商戶的督促指導,共同抵制過度包裝違法行為。
三是為執(zhí)法監(jiān)管明紅線,堅決打擊過度包裝。近期,上海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開展月餅過度包裝專項抽查,加大監(jiān)管執(zhí)法力度,對于過度包裝違法行為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及時曝光過度包裝月餅生產、銷售企業(yè),營造良好購物消費環(huán)境、倡導綠色消費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