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和壓力容器用鋼板》(GB713-2008)已于2008年3月31日發(fā)布,并將于2008年9月1日實施。該標準代替GB713-1997和GB6654-1996,并在材料牌號表示方法有所改變,材料化學成分等技術要求有所提高。
為解決鍋爐壓力容器用鋼板的制造、使用等方面在新舊標準銜接時可能出現的情況,國家標準委、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以及全國鋼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2008年8月6日在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召開會議,協調解決標準執(zhí)行中企業(yè)遇到的實際問題。經研究,確定了新標準過渡期。我局將于近期發(fā)文,對鋼板制造單位、鍋爐壓力容器設計、制造等單位過渡期內采用標準的有關問題做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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