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新、超力通、TSD三款手機電池被上海市質監(jiān)局判定為存在爆炸安全隱患的不合格產品。其中,夏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AMOi夏新” №.4+3.7V1150mAh)鋰離子電池被指熱沖擊項目不合格,即150℃熱沖擊試驗過程中發(fā)生爆炸。消息一出,立即引發(fā)多家網絡媒體爭相轉載報道。對于官方檢測結果,夏新表示由于手機電池行業(yè)標準與國家標準未能統一,加上本身存在的技術缺陷,導致夏新手機電池被劃定為不合格產品之列。
夏新堅持按“行業(yè)標準”生產手機電池
按照國家標準,手機電池熱沖擊試驗溫度必須達到150℃并持續(xù)保持30分鐘才算合格。在這一項目測試中,夏新生產的手機電池在150℃熱沖擊試驗過程中發(fā)生爆炸,上海市質監(jiān)局認為該產品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對于這一判定標準,夏新表示另有隱情。夏新電子稱,此次上海質監(jiān)局抽樣檢測所采用的標準是2000年頒布的GB/T18287-2000《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總規(guī)范》,由于當時鋰電子電池尚未得到全面普及,所以該規(guī)范主要針對市面普遍流通的鎳氫電池和鎳鎘電池,其中就有“熱沖擊試驗的溫度標準150℃,保持30分鐘”的要求。但夏新電子表示,業(yè)內能夠達到這一標準的電池和手機生產廠商少之又少。主要是因為業(yè)界目前普遍采用容量更大、壽命更長的鋰離子電池,而這種大容量的鋰電池最多只能通過130℃的試驗。夏新電子稱,像索愛這樣的知名手機廠商多采用130℃作為熱沖擊試驗標準,由于技術水平有限,夏新也很難達到150℃的國家標準水平。在國家標準與行業(yè)標準面前,夏新選擇按“行業(yè)標準”生產手機電池。按照夏新的說法,是標準的沖突導致了夏新手機電池不合格的“尷尬局面”。
“新標”未出 “舊標”難以服眾
據了解,有關手機電池熱沖擊試驗的標準溫度之爭已持續(xù)多年。2003年,信息產業(yè)部曾發(fā)布實施了YD1268-2003《移動通信手持機鋰電池及充電器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其中熱沖擊試驗的溫度標準已經改成130℃。這項標準成為手機電池業(yè)內普遍采用的一種行標。2004年,在UL、CE等國際電子產品認證標準中,熱沖擊試驗的標準溫度均改為130℃。 2005年,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全國堿性蓄電池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持的國標修訂會議提出的新國標《修訂版》中,熱沖擊試驗的溫度標準也被改為130℃。盡管行業(yè)標準認定130℃為熱沖擊試驗的標準溫度,但由于種種原因,國家相關部門始終未正式頒布新的國家標準。之后相關部門進行的手機電池檢測工作,也多是按照舊的國標來進行。許多手機和手機電池生產廠商認為舊國標與市場發(fā)展情況相脫離,呼喚新的國標盡早出臺。
標準沖突背后 消費者成最終受害者
對于被檢手機電池,夏新一再表示是按照現行行業(yè)標準來生產。夏新認為,消費者日常使用手機并不存在150℃這樣的高溫度使用環(huán)境,即便是130℃也遠遠高于日常使用手機的溫度極限。夏新也強調,在夏新以及其他主流手機品牌的原廠電池上,均有非常醒目的文字說明來提醒消費者:切勿將電池置入火中或加熱,以免發(fā)生爆炸。所謂熱沖擊試驗,是指將電池放置熱箱中以(5℃±2℃)/min的速率升至150℃±2℃并保溫30分鐘,電池不應爆炸起火或漏液。顯然,這是一種極限條件的模擬,日常生活中的確很難遇到。但很難遇到并不代表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熱訊家電注意到,上海市質監(jiān)局一共抽查了15種電池產品,抽樣合格率為66.7%。這也表明,并不是所有被檢的手機電池都被列入不合格名單之內,如果業(yè)內都按照行業(yè)標準來執(zhí)行,為何存在合格的手機電池?此外,近一段時間內,有關手機電池爆炸的消息頻見報端,手機電池仍然存在許多質量隱患,一旦手機電池異常爆炸,最終受害的不是國標制定者,不是手機電池生產商,而是正在使用手機的消費者。盡管夏新等手機電池遭遇“質量門”,但夏新表示并未收到有關部門要求召回“AMOi夏新”(№.4+3.7V1150mAh)鋰離子電池的通知,夏新也暫未有召回的計劃。
看來在國家頒布新標準之前,標準沖突仍將繼續(xù)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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