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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初開始,日本突然加強了對中國蔬菜的進口檢疫,臺州的檢測設備一時跟不上,因而耽誤了出口,20萬畝西藍花過了采摘期,白白爛在了地里。一些已經出口的西藍花也因為農藥殘留量超標被退了回來,給農民造成的損失超過6000萬元。
今年以來,我國出口英國的蜂蜜因為抗生素超標被從當?shù)刎浖苌铣妨讼聛;歐盟還借口氯霉素超標,禁止進口中國的禽肉產品;中國的打火機也因為安全原因,面臨著失去歐盟市場的威脅……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中國產品卻頻頻被綠色壁壘擋在了出口的大門外。
極強的隱蔽性使綠色壁壘成為貿易保護的主要方式
所謂“綠色壁壘”,是現(xiàn)代國際貿易中商品進口國以保護環(huán)境、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的健康與安全為名,通過頒布、實施嚴格的環(huán)保法規(guī)和苛刻的技術標準,以達到限制國外產品進口目的的貿易保護措施。它不像關稅壁壘,有一個量化指標;也不同于進口配額、進口禁令,有直接的數(shù)量限制;綠色壁壘隱蔽在健康環(huán)保的大旗之后,限制范圍卻包括了產品設計、生產、包裝、運輸、消費和廢棄回收等全過程,也就是說,一項出口產品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上不符合要求,都可能被綠色壁壘輕易拒之門外。
綠色壁壘在限制進口方面具有極強的隱蔽性,這主要表現(xiàn)在兩方面。一方面,綠色壁壘具有法律上的隱蔽性。隨著人們對健康和環(huán)保的關注程度日益加深,近幾十年來逐漸建立起以環(huán)保公約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國際上通過的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公約多達150多個,其中關于產品標準的嚴格規(guī)定和限制就成為實施綠色壁壘的法律基礎。另一方面,綠色壁壘具有實施的隱蔽性。實施嚴格的技術標準并不會對產品價格產生明顯的影響,而且往往還打著保護消費者健康的名義,所以消費者對這種限制不但不討厭,反而樂于接受。而且這種標準十分復雜,一般是進口國的生產者能夠達到的,但往往使出口國生產商難于掌握和應對。
由于具有極強的隱蔽性,綠色壁壘逐漸成為國際貿易保護的主要方式。有關資料顯示,綠色壁壘給中國對外貿易造成的障礙占各種貿易壁壘總和的比重,已經由原來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象征蓬勃生命的“綠色”和冰冷無情的“壁壘”結合在一起,也表達了人們對這類貿易障礙的無奈。
標準再向前邁一步就成了壁壘
為保護環(huán)境、保障消費者利益,當然有必要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這一方面能夠使全球生產者有統(tǒng)一標準可循,另一方面也能夠督促生產者提高產品質量,規(guī)范生產過程,但標準再向前邁一步就成了壁壘。
以日本對中國大米農藥含量提出的檢驗指標為例。1994年時,日本規(guī)定了65項檢驗指標,從保護消費者利益來看,這些指標已經足夠了,但到2000年的時候,要求出口商提供的檢驗指標增加到了104項。增加這些檢驗,并不會給消費者帶來實質的好處,對于出口商來說,則既多花了成本,又延遲了時間,阻礙了正常的國際貿易。
2001年底,歐盟國家對進口茶葉實行了新的農藥最高允許殘留量標準,限制使用的農藥從原來的29種增至62種,檢測項目增加到了134個。部分農藥允許的殘留含量甚至是原有標準的1/100到1/200。在歐盟的最新檢測標準中,兩種毒性相近的同一類農藥檢測指標相差了250倍,由日本和中國生產的農藥被實施嚴格的標準,而對歐盟自己生產的農藥,標準則寬松得多。由此可見,保護消費者并不是制定該標準的惟一目的。與關稅等貿易保護措施不同:高關稅會降低產品的價格競爭力,但不會把產品完全拒之門外;而這種綠色壁壘則使外國商品很難立刻適應,不能達標的商品根本不能進入,從而達到了完全阻礙外國商品進入國內市場的目的。
像這樣的標準實際上已經影響了正常的國際貿易,也背離了國際組織制定相關規(guī)定的本意,因此近些年來,世界貿易組織也為限制綠色壁壘作出了種種努力。在世貿組織多邊規(guī)則中有兩個重要協(xié)議:《技術性貿易壁壘協(xié)議》(TBT)和《實施動植物衛(wèi)生檢疫措施協(xié)議》(SPS),這兩個協(xié)議規(guī)定,各締約方必須在不違反自由貿易、在不對貿易造成障礙的條件下,才能夠制定自己的技術標準;凡是有國際標準的,就不要再采取別的標準;如果有正在制定的國際標準的,則鼓勵所有締約方向此標準靠攏;鼓勵締約方參與制定新的標準,使某一標準能夠被較多締約方接受。但是世貿組織的這一規(guī)定在具體條文上留下了較大的解釋空間,例如規(guī)定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有科學依據(jù)就可以采取保護措施,這個“科學依據(jù)”既可以是進口國的,也可以是出口國的,并且保護措施可以定在高于國際標準的水平上。因此發(fā)達國家往往出于利益的考慮,從中鉆空子,采用近乎苛刻的技術標準和檢測手段。
中國產品為何頻遭綠色壁壘
綠色壁壘并非針對中國出口產品設立,發(fā)達國家之間也常常使用這一武器保護本國的市場。例如歐盟制定的EMI標準,要求家電產品具有抗電磁干擾的能力,這道門檻就擋住了不少日本家電。但中國產品遭受綠色壁壘影響最大,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發(fā)生多起中國產品出口受阻事件。據(jù)統(tǒng)計,我國有超過六成的出口企業(yè)不同程度地遭到了國外綠色壁壘的封殺。這一方面是由于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關稅壁壘已經行不通了,一些國家為限制中國產品,轉而采取綠色壁壘的方式。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中國出口產品抗衡綠色壁壘的環(huán)境和基礎能力比較弱。
從出口商品的構成來看,中國不少商品的優(yōu)勢體現(xiàn)在低價之上。為保持低價,一些廠商將主要精力放在控制成本上,忽視了出口商品的技術標準,這就為遭遇綠色壁壘埋下了隱患。另外由于缺乏為企業(yè)提供信息的專業(yè)機構和情報體系,很多企業(yè)根本不了解對外貿易中的國際標準,造成了很多無謂的損失。江蘇一家服裝企業(yè)遭遇過這樣一件事,出口到歐盟的30萬件夾克被退了回來,原因是用于制造拉鏈的金屬含鉛量過高。小小的拉鏈給企業(yè)造成的損失超過百萬美元。
此外,我國的檢驗體系也一直落后于發(fā)達國家。以食品業(yè)為例,美國現(xiàn)在有近60種認證體系,對農藥殘留、食品添加劑、色素、標簽、致病菌等制定了嚴格的技術標準。其中任何一項不達標,產品都不能進入美國市場。結果僅自今年1月到3月,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扣留的中國產品就達1140批次,占同期被扣產品總批量的9.48%,居受阻國家和地區(qū)的首位。今年年初,浙江省舟山市出口到歐盟的200噸凍蝦仁被退貨,原因是被檢測出含有十億分之零點二克氯霉素,歐盟的這個檢測數(shù)據(jù)在我國是無法測出的。
缺乏與國際接軌的產品標準也是重要原因,如生態(tài)紡織品標準、生態(tài)食品標準都未能完全確立,產品標準化生產還遠未實施。據(jù)統(tǒng)計,截至2001年底,我國制定的國家標準共有19744項,其中由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轉化過來采用的國家標準僅占43.7%,而由我國自己制定而被國際標準采納后發(fā)布的標準只有12項。這一數(shù)據(jù)意味著我們在國際貿易當中只能遵守別人制定的“游戲規(guī)則”,遵守人家制定的標準。國際貿易不僅是要把產品賣出去,還要提防自己的市場別被人家占去,由于技術標準不夠完善,當外國商品大規(guī)模涌進國內市場時,中國就缺乏有效的手段來應對,很難應用綠色壁壘“以牙還牙”。這就為發(fā)達國家向我國轉移淘汰產業(yè)、銷售低標準產品打開了方便之門,中國在國際貿易中就處在十分被動的地位。
打造中國標準,突破綠色壁壘
面對越來越高的綠色壁壘,我們并非無能為力。跨越綠色壁壘根本的手段,就是要建立起包括法律、規(guī)定和標準在內的技術體系。
在建立這一體系之前首先要接受一個現(xiàn)實,就是中國一些產品在質量、性能等方面的確落后于發(fā)達國家。在這種情況之下,制定自己的技術體系的目標就不是“要比別人更高明”,而是要根據(jù)自身的條件尋找標準的差異性。這一方面要對現(xiàn)有不合理的技術障礙據(jù)理力爭,另一方面則要把自己的標準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為標準的差異性找到科學依據(jù)。這樣建立的差異化標準體系就形成了一道天然屏障,能夠在合法的基礎上,適度地保護中國產業(yè)。目前,我國已經將“重要技術標準研究”項目列入“十五”重大科技專項,力爭在今后5至10年內,研制出一批重要技術標準,填補一批與重要技術標準研制相關的檢測手段、方法和計量標準的空白,并使之成為相關產品和技術的國際公認標準。屆時,我國抵御綠色壁壘的能力將大大增強。
但建立一個完善的技術標準體系畢竟是個困難的事情,需要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中國企業(yè)現(xiàn)在并不能一味等待,而應主動向國際標準靠攏,主動向進口國權威機構申請認證。要收集并學習國外技術法規(guī),及時獲悉發(fā)達國家政策、法規(guī)、檢疫標準及認證制度的變更情況和對一些商品的特殊技術要求,制定對策。目前應盡快適應和達到國際通行的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標準和ISO14000環(huán)境標準。對發(fā)達國家已普遍施行而我國目前技術水平尚難達到的標準,則要認真研究,“知道人家的門檻有多高”,有針對性地改善產品結構,淘汰落后工藝,提高質量,跨越這道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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