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綠地節(jié)水技術規(guī)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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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準編號:DB11/T 1297-2023 |
標準狀態(tài):現(xiàn)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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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準價格:0.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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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規(guī)定了綠地節(jié)水的總體要求、雨水收集利用、節(jié)水植物配置、節(jié)水灌溉、保墑措施等技術內(nèi)容。
本文件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城市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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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guī)則》的規(guī)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1297—2015《綠地節(jié)水技術規(guī)范》。與DB11/T 1297—2015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a)更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見 1 范圍,2015 版第 1 章);
b)更改了“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見 2,2015 版第 2 章);
c)增加了“術語和定義”一章,(見 3);
d)更改了“總體要求”,(見 4,2015 版第 3 章);
e)刪除了“場地整理”,(2015 版第 4 章);
f)增加了“雨水收集利用”一章,(見 5);
g)更改了“節(jié)水植物配置”,(見 6,2015 版第 6 章);
h)更改了“節(jié)水灌溉”,(見 7,2015 版第 7 章);
i)更改了“保墑措施”(見 8,2015 版第 8 章);
j)更改了常見園林植物耐旱性(見附錄 A,2015 版附錄 A);
k)更改了地表覆蓋物蓄水保墑特點(見附錄 B,2015 版附錄 B)
l)更改了參考文獻。
本文件由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組織實施。
本文件起草單位:北京市園林綠化科學研究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節(jié)水用水管理事務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艷春、丁熙、田宇、魏雅芬、劉松、王萬兵、李紅、王若楠、李子敬、張西西、閆東艷、彭緋彤、劉倩、李宇超、張欣欣、王茜、劉佳琳、白雪、白巖、高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的文件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2015 年首次發(fā)布為 DB11/T 1297—2015;
——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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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范圍 1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總體要求 1
5 雨水收集利用 1
6 節(jié)水植物配置 2
7 節(jié)水灌溉 2
8 保墑措施 2
附錄 A(資料性)常見園林植物耐旱性 3
附錄 B(資料性)地表覆蓋物蓄水保墑特點 9
參考文獻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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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內(nèi)容通過文中的規(guī)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DB11/T 672 再生水灌溉綠地技術規(guī)范
DB11/T 1436 集雨型綠地工程設計規(guī)范
DB11/T 1764.6 用水定額 第6部分:城市綠地
DB11/T 3029 園林綠化有機覆蓋物應用技術規(guī)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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