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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含量國際標準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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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發(fā)布了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該限量標準與2008年10月我國衛(wèi)生部、工信部、農業(yè)部、工商總局和質檢總局聯合發(fā)布的三聚氰胺在乳與乳制品中臨時管理公告中的限量值一致。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發(fā)布的標準被公認為食品領域的國際標準。這項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規(guī)定,每千克嬰兒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過1毫克,每千克其他食品或動物飼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過2.5毫克。我國5部門發(fā)布的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規(guī)定,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每千克不超過1毫克,高于每千克1毫克限量值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液態(tài)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每千克不超過2.5毫克,高于每千克2.5毫克限量值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每千克不超過2.5毫克,高于每千克2.5毫克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據《原料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檢測方法》國家標準主要起草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彭濤博士介紹,與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同日發(fā)布的這項國家標準,規(guī)定了高效液相色譜法、氣相色譜-質譜聯用法、液相色譜-質譜/質譜法3種方法檢測定量限分別為每千克不超過2毫克、每千克不超過0.05毫克和每千克不超過0.01毫克。這些定量限的數值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發(fā)布的標準及我國5部門發(fā)布的臨時管理公告中的限量值不是一回事,檢測方法標準中的定量限僅供檢測機構中的技術人員使用,是反映檢測靈敏度的指標,而不是產品中的三聚氰胺限量指標。
據了解,這項國際標準與我國5部門發(fā)布的臨時管理公告的不同之處在于,我國的臨時管理公告不含動物飼料。我國動物飼料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在2009年6月農業(yè)部發(fā)布的一項公告中已有明確規(guī)定,即原料和飼料產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定為每千克2.5毫克,與國際標準中的限量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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